2024年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的坚强领导下,福建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盯能源领域“国之大者”,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加强国家能源规划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监管,推动“十四五”能源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推进规划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能源保供能力。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组织开展过程监管试点,健全完善能源规划监管的“四项清单”和“四项机制”,通过月度汇总分析、季度协调推动,督促漳州核电一期#1机组、华电可门三期、漳州LNG接收站及其外输管道等12个能源重点项目建成投产;督促仙游木兰抽蓄、漳州核电二期等4个大型电源项目开工建设;推动14个重点项目取得核准,有力保障全省能源供应。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与现场督导,聚焦解决“卡脖子”难题。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现场督导,指导有关能源企业推进环评难题解决。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国家能源局协调下打通海西二期青口—营前段天然气管道公平开放堵点,推动建成后长期未投运的海西二期福州—福鼎段、漳州—诏安段、漳州联络线实现投产,省内10个县(市、区)实现管道气通达,有关区域进一步降价格、稳供应。
2025年是“十四五”能源规划收官之年,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督促有关企业加快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服务保障福建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