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资质〔2016〕35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2月8日
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
信息中心 | 资质管理中心 |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 可靠性和质监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 |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
区域监管局:
华北能源监管局 | 东北能源监管局 | 西北能源监管局 | 华东能源监管局 | 华中能源监管局 | 南方能源监管局
省级监管办公室:
山西能源监管办 | 山东能源监管办 | 甘肃能源监管办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浙江能源监管办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湖南能源监管办 | 四川能源监管办 | 云南能源监管办 | 贵州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