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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企联动布下“天罗地网”——福州电业局反窃电挽回790多万元损失
2010-09-27 14:11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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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电网报》9187版头条: “这有两条电线穿过墙体,会不会是在墙里直搭?8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浦西村,福州电业局与当地刑警联合开展反窃电行动时,台江刑侦大队刑警的一句提醒,使联合小组成功破获一起窃电行为。“自从电力警务室成立后,警方对我们反窃电工作给予了极大帮助。这不,今天又查出一个窃电‘大户’。”福州电业局台江供电局用电管理所所长洪茂钦高兴地说。

 

  今年23日,福州市公安局正式成立电力警务室。此后,经电力警务室牵头,福州电业局所属各单位与当地刑警密切合作,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反窃电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局已成功查获窃电户842户,追补电量312.47万千瓦时,追补电费以及违约使用电费共790多万元。

 

  齐心协力 方能“捕好鱼”

 

  “反窃电好比捕鱼。要捕好鱼,捕鱼人不仅要踩好点,还要齐心协力、力量合一。如果在撒网时,有人方向不一、技术不够、力量不均,网就撒不开,鱼就有了逃跑的机会。”福州电业局保卫部主任林建兴在介绍反窃电工作时,做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

 

  电力警务室成立后,福州市公安局与福州电业局签订了警企联合共同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协议,并委派两名干警常驻该局,共同开展反窃电工作。

 

  为尽快撒好网,捕好鱼,福州电业局决定首先增加警企交流的机会,修好“内功”——邀请刑警给全局340多名专兼职用电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中,刑警们结合自身的工作特性,讲授案件的取证方法、风险点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通过实例进行警企互动,共同分析反窃电工作的特性。

 

  同时,福州电业局保卫部陪同两名干警前往所属各个单位调研,与用电检查人员实地交流,帮助干警尽快熟悉福州各地区电力生产运行特点,了解窃电案件特点,学习相关电力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交流,警企双方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可是捕鱼急不得,出海之前还要摸清哪鱼多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林建兴介绍道。为确保反窃电取得实效,福州电业局要求各地区将线损率在5%以上的10千伏线路、线损率在9%以上的台区作为检查重点,确定好每次反窃电行动的方向。另外,在反窃电行动前,该局还给所有用电检查人员配备了行动“利器”:两人一组一台照相机、一台摄像机、一台单相校验仪、一台电流钳形表。

 

  瞄准目标 突击行动

 

  在福州电业局和福州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的联合布控下,一张严密的“大网”已悄然布下。

 

  323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一带,鼓楼供电局、福州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携手,撒下了反窃电联合行动第一“网”。“有情况!”鼓楼供电局用电检查班班长林子漳带领班员刚开始进行排查,就在万隆花园小区发现一户电表在加负荷验表过程中仍然“龟速”前进,他们赶紧拍照取证。拆表一看,果然,电表内部被人为短接。面对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拍摄的证据和身着警服的干警,该客户只好承认窃电行为。此次行动中,他们共查获窃电户5户。

 

  经福州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牵头,福州电业局所属各单位与福州五区八县的刑侦队也签订了警企联合反窃电协议书,为反窃电联合作战中依法取证、及时处理窃电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警企双方联合反窃电的情形下,福州电业局还积极采用异地打击方式进行反窃电,如从各单位临时抽调用电检查人员,集中精干力量,周密策划,针对高损台区开展特别行动;各基层供电局、县供电公司内部开展城网、农网以及不同的农村供电所之间交互式异地反窃电,有效避免了地方干预,确保反窃电取得实效。

 

  晋安区闽城小区台区线损一直居高不下。晋安供电局多次排查都未有收获。“线路架设没多少年,线损这么高,肯定是有人‘作案’。”该局用电检查班副班长欧阳剑峰决定来次秘密行动。61日晚,他带队和晋安警方一起,临时从全局抽调10人,特别排查该台区三相电力客户。在香槟路某网吧,大家对其三相电流进出线比对后,发现电流误差20安左右。沿线路细细排查后,发现狡猾的客户利用电缆进出线处在同一平行位的地理优势,在隐蔽处做了手脚,并装设独立开关另行控制,从而达到窃电目的。

 

  清理旧案 抓“漏网之鱼”

 

  除日常的警企联动反窃电外,清理“漏网之鱼”,不放过任何一个逃离于法网外的不法分子,也是福州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的重点工作。今年年初以来,公安干警和福州电业局保卫部对2006年以来发生的窃电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决定对多年未破积案——连江县隆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窃电案、鼓楼区发兴物业窃电案、仓山六凤塑料厂窃电案等3起重大案件进行攻坚。

 

  77日,在警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曾“难于立案”的特大窃电案——连江县隆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隆泰公司)窃电案的主犯被正式批捕。

 

  这事还得从200896日说起,当天,连江城关线城西611号线跳闸停电,连江县供电公司凤城供电所在进行故障巡线时,发现隆泰公司高压计量箱高压侧AC相电流互感器一次侧L1L2“被两片小铜片短接”,有窃电嫌疑,立即向连江县刑侦大队报案。连江县刑侦大队现场调查取证后,对该案件的窃电性质予以确认,却对连江县供电公司测算的“窃电日数至少180天”提出质疑,并认定“不好立案”。此后,连江县供电公司虽然多次与连江县刑侦大队进行沟通,但还是无法达成共识,导致该案久拖不决。

 

  福州市公安局电力警务室成立后,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州电业局重新对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认为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隆泰公司窃电案不仅定性准确,窃电时间认定也依法有据。“报案材料中,窃电金额96.37万元,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案发当年(2008)不予立案显然不妥”。

 

  421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办隆泰公司窃电案,513日,此案被福建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为早日侦破该案,福州电业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提供案发时该客户的用电负荷曲线、所在馈线的线损情况、前后一年的用电量等资料,并邀请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专家,对窃电情况进行现场演练和讲解,为隆泰公司窃电案的取证、审查提供了极大帮助。目前,该案件主犯已被批捕,全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除隆泰公司窃电案外,鼓楼区发兴物业窃电案也于今年56日正式立案,并被列入福州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仓山六凤塑料厂窃电案的主犯也已被网上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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