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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强同志在福州电监办2008年年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8-04 11:41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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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5

 同志们:

今天,福州电监办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718国家电监会在上海召开的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和福州电监办的实际,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部署下半年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上海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的会议主题明确、内容丰富,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电监会王旭东主席的重要讲话上。会议总结2008年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并围绕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电力产业发展形势、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王主席的讲话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深谋远虑。一是当前形势分析准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来观察形势、认识问题、把握工作,站得有高度;二是行动方向指示明确,鲜明高举改革大旗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电力监管工作不含糊,工作思路有广度;三是面临困难估计充分,对当前电力发展形势的分析判断客观深刻,对电力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剖析有深度;四是工作措施布置具体,把握住当前工作重点,工作要点可操作性强,对策措施有力度。总之,这次会议对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问题、狠抓落实很有意义。下面,我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会议精神讲三个问题: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经济发展总体持续、协调、有效。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4528.32亿元,同比增长13.8%;财政总收入858.58亿元,同比增长25.1%。电力生产消费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上半年全省发电量52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全社会用电量513.7亿千瓦时,比增12.6%,其中工业用电增长11.37%全省用电最高负荷1714万千瓦,同比增长10.3%。

今年上半年,福州电监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节能减排谋持续,安全监管谋提升,市场监管谋突破,监管方式谋创新,服务发展谋实效,自身建设谋加强”的“六谋”工作思路,各项电力监管工作有序展开,年初计划的工作任务基本能按时完成。

(一)举全办之力,为抗冰灾抢险和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积极贡献力量。

今年初,福建西北部遭遇了50年一遇的覆冰灾害。我办及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抗冰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在冰灾来临前就下发通知,要求电力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覆冰等自然灾害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防止由于断线、倒杆塔等造成电力供应中断;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日整理、上报相关信息,为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及时掌握情况、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参加省政府抗冰救灾指挥部工作,发挥专业监管优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春节前的应急供电、救灾工作中的安全工作、物资供应、小水电送出工程修复工程等工作,建议均及时提出并作为指挥部的抗冰救灾政策措施付诸实施。先后6次派出工作组深入抗灾一线,进行调研和指导,送去慰问金,发动机关干部职工捐款支援灾区灾民。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办党组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向灾区捐款捐物,办机关35人全体自愿捐款25950元。国家电监会《关于支援四川地方电网抗震救灾物资公告》发出后,办紧急自筹资金13万元专门购买和运送灾区急需电力物资迅速送往四川灾区,立即组织落实对口援助单位和救援物资,11家电力企业共采购约75万元的电力物资运送灾区。

(二)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有力推进电力安全和保供电工作。

一是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成立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福建省电力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方案》,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联合有关电力企业开展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截止630,已排查一般隐患5025条,已整改4610条,整改率达92%

二是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召开电力可靠性工作座谈会,对我省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信息报送和应用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会同省防汛指挥部牵头组织开展2008年水口电站超大洪水应急联合演练;指导泉州电业局举行迎峰度夏、防汛抗台暨迎奥运保供电联合反事故演练。

三是落实福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发布《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开展12次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单位30个,组织近百人的专家队伍进行了近60个工作日的现场督查。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在我办网站刊登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39条,简报4期,有效扩大舆论宣传的影响。组织督查组对全省30多个重点督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和调研。

四是开展针对性的电力安全专项督查。主要有:重要节假日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开展保安全供电工作督查;抗冰救灾修复情况督查;开展防汛督查和大中型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强对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施工安全监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等。

五是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在组织全省水电站开展防汛自查的基础上,联合电监会安监局、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对福建省六座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与省有关部门就我省已投产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达成了初步意见。开展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培训,63家企业共85人参加培训。下计划要求全省90座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年内完成安全注册工作。

六是做好电力供给保障工作,协调电煤供应保供电。参加福建省工交总调度室建立的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协调会议,了解我省煤炭库存、电力安全运行等信息。按照电监会要求和部署,建立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监测预警信息日报制度,目前已形成信息日报常态机制。6月份起编制电煤供应监测预警周报,每周收集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省政府。会同福建省发改委、经贸委召开2008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具体部署福建省电力迎峰度夏及奥运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在调研基础上形成《我省电力迎峰度夏供电面临严峻考验》、《福州电监办关于落实我省电力迎峰度夏及奥运期间保供电有关工作情况及措施建议》,以呈阅件形式上报省政府有关领导,省领导作了批示。

是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修订出台《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办法》。今年以来已完成12期“福建省电力安全监管简报”。

(三)努力推进“三个转变”,电力行政许可监管的高度、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颁发“三小证”向对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监管转变,从颁证过程引入管理向颁证过程引入管理和颁证后加强监督检查并重的全过程监管转变,从许可证的“单一式”审发管向许可证审发管与电力节能减排、市场培育、电力安全监管相结合的“立体式”转变。

一是进一步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制定发电业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实施办法,初步建立许可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共完成125家发电企业、46家供电企业、12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2777人进网作业电工续期注册及3395个新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是加强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部署全省已取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在此基础上,第一次开展全省范围内已取证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涉网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培训和考试工作。上半年培训2856  人,参加考试3793人,考试通过3395人,考试合格率89.5%

五是完善许可管理信息化建设。开通电工进网作业资质网上查询系统和电工进网作业资质磁卡管理系统,全省电工考试全部实现计算机化考试。研究开发电工考试远程监控系统,并选点进行了试运行。完善政务系统建设。开展资质中心许可受理、许可查询、许可管理政务管理系统规划工作,制定分系统及各许可证管理流程,努力提高电力业务许可科学管理水平。

(四)协调厂网关系,加强供电服务监管。

一是加强厂网关系协调。先后召开三次厂网联席会议,及时跟踪落实须会后协调解决的存在问题。宣贯国家电监会《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我省实施该“办法”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办法”相关条款,增强了“办法”的操作性,使我省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管理更加规范,得到国家电监会市场部的肯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厂网关系课题研究。

二是加强电力市场交易监管,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落实“两个范本”的推行工作,在完成省调直调电厂推行“两个范本”的监督检查基础上,监督落实地、县级推行工作。配合华东电监局开展区域电力企业履行《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情况专项检查。

三是做好电力调度监管工作。及时收集全省电力运行情况,掌握电力供需动态信息,加强电力运行安排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电力“三公”调度信息披露及报送监管工作。强化对地市(县)电力调度监管,多次参与地市(县)电网调度运行及继保工作会议。

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上网监管。多次对小水电全额上网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监管建议,形成我省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上网情况调研报告,并以呈阅件形式向省领导反映了相关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配额交易、电费和补贴结算行为的监管措施。

五是强化供电监管。认真监督福建省2007年供电检查整改工作,对2007年供电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供电企业进行现场“回头看”检查,召开供电检查整改座谈会,确保整改实效。召开福建省2008年供电检查启动动员会,发布《福建省2008供电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2008年供电检查工作,在继续加强对供电企业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进一步深化供电市场行为的监管上,将用户业扩市场的培育纳入电力监管范围内,逐步引导供电市场行为步入规范化、市场化轨道。

(五)坚持探索和创新,电力价格和财务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

一是继续推进我省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积极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大用户等各有关方面,努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省内电力市场建设。目前已初步与省经贸委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呈阅件报省领导。

二是开展输配电成本核算监管。完成《福建省电网企业2007年度输配电成本分析报告》,继续有序开展省电力公司和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的输配电成本报送、汇总和分析工作。

三是加强电费结算监管。就《发电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的出台两次召开座谈会,向有关电力企业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小水电多的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立厂网定期报送电费结算信息制度,汇总省内厂网电费结算情况报送国家电监会。

四是将价格分析和监管工作报告作为发挥监管工作职能的重要形式。编写完成福建省2007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跨省电能双边交易、2008年全国统一调整电价后福建省电网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目录销售电价与全国其他省级电网比较分析报告,关于我省电力企业经营及电价情况的反映、“三公”调度和电费结算等分析报告,报送省政府并印发有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

五是积极参与油电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和调价测算工作。

(六)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拓展电力稽查的空间。

在去年执行“全国电监系统第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之后,今年又开出第二张行政处罚单,妥善处理了一起电力专变用户聘用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资质人员进网作业的违规行为并引起良好的反响。完成我办12398投诉举报短信平台开通和培训工作。至6月底,我办正式受理投诉举报24件,办结20件,受理各类咨询174件,全部办结。平均办结率98%。努力化解了各类电力纠纷矛盾,促进电力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和自律。

   (七)认真履责,开展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工作。

    印发《关于开展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筛查和许可证标注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已持证的地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筛查和许可证标注工作。建立燃煤电厂脱硫装置在线监测运行月报表制度,根据省内各电厂脱硫在线监测数据,监控环保装置运行情况;配合省环保局做好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污染减排核查工作;现场督查华能福州电厂、湄洲湾电厂等单位开展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听取了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省环保局等单位制定福建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

(八)深入电力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

组织开展电力监管工作调研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完成《环保装置对火电厂运行的影响及排污权交易研究》、《福建省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若干重要问题研究》、《电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演练的理论与实践》、《关于福建内陆地区若干电源点建设的建议》等课题研究,其中电源点建设专题以呈阅件形式上报省政府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批示:“建议及时,有针对性。请省发改委研究,结合611日上午专题会议的意见,尽快形成电源布局的建议意见。文中提到有关电价政策建议,请物价局统筹研究。感谢福州电监办对海西电力建设的大力支持。”

(九)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机关运行和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开辟学习十七大专栏,办党组成员和各处联系电力监管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海西知识竞赛;邀请专家作节能减排专题讲座;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福建省纪委四次全会议精神。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2008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先后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两次召开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机关工作实际,新出台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14项。

推进电力监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福州电监办政府信息依申请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在办网站公布,对外公开福州电监办政务8类、业务内容涉及42项。在福州电监办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制定电力监管政务公开2008年工作计划。

编写福州电监办纪事。《福州电监办纪事(2005-2007年)》已编写完成并印刷成册,并自今年起逐月进行纪事工作。

进一步加强办网站信息工作。上半年办网站刊载信息419条,登在电监会网站37条,点击率12万多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50%

组织开展办机关文体活动,努力改善机关福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电力监管工作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人员少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大家普遍反映超负荷运转;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上还存在一些困难;电力监管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工作的有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方法作风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电力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电力工业发展的影响,提高电力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少新的复杂因素,对电力工业发展也带来许多深刻的影响:全球性的能源紧张。煤、油价格的大幅上涨、电煤供应紧张,发电企业普遍严重亏损,1-6月份我省主力火电企业已累计亏损9亿多元,电力稳定供给受到严重威胁。当前我们要把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展电力监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改进电力监管工作,增强电力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半年我们应把监测、分析预警和上报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经营状况作为重要工作,及时跟踪经济发展形势、电力产业发展形势,注意研究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电力产业发展的影响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困难新矛盾,提出对策措施,供上级领导决策参考,更加关注电力企业煤炭供应、库存和生产经营状况,建立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制度、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电力企业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积极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局面的充分准备。

(二)把保障迎峰度夏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供电作为当前电力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电力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奥运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电力行业奥运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设区市电力应急联合演练,推动龙岩市政府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

三是努力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常态机制。针对我省水电站多、分布广和以中小型为主的特点,积极向省政府反映我省大坝安全管理的形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进一步理清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加紧治理检查中发现问题。

四是组织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制定安全性评价五年初步计划及有关安评工作指南、流程,组织对牛头山、可门、后石、街面等新建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探索已建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可靠性数据采集系统,开展发电机组的可靠性评价工作。加强新、改、扩建电源投产验收配合工作力度,按有关规定在投入运行前介入监管。

六是进一步总结今年初雪灾造成电网损坏及修复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揭示和改进电网运行的薄弱环节,争取今年形成课题报告供领导决策和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参考。

七是加强电力生产运行监管。跟踪主要发供电设施健康状况,建立电力应急抢修机制,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

(三)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按年初制定的许可证颁发计划,大力推进各类许可证的审发工作,年内完成供电、发电许可证颁发工作。加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力施工市场秩序。制定《福建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划。抓紧建立发电企业许可变更网络申报系统。对扩大电工培训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开发电工培训课件,推广电工考试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电工培训、考试及证后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是加强市场运行监管。继续加强厂网协调工作,加强对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的监管。积极配合华东电监局开展省、地、县级三级“两个合同”履行情况的督查,推动我省“两个范本”推行工作。协调引导好新建机组的商转管理工作。加大“三公”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的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调度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供电监管。继续开展年度供电检查工作,形成检查报告,督促供电企业整改存在问题。争取率先在福建省开展用户满意度评价工作,充分掌握供电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供电监管,促进供电服务水平提高。

四是加强用户业扩工程监管。根据供电服务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我省用户业扩工程存在的问题,推进用户阳光业扩工程建设,争取制定《用户业扩工程监管办法》,加强用户业扩工程各个环节监管,促进用户业扩工程规范化、透明化,逐步培育竞争性用户业扩工程施工市场。组织开展用户业扩工程合同、协议等方面内容的检查,进一步规范用户业扩工程的合同行为,维护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电价和财务监管。结合国家电监会出台输配电成本核算规范意见,对相关指标和输配电成本状况给予分析评价。结合国家电监会部署的厂网电费结算和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电量、电价执行情况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积极协调厂网间电费结算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权益。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检查,强化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优惠电价、电力市场交易电价、省电网输配电价的监管。结合检查,对小水电上网线损分摊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规范线损分摊的意见。

六是加强电力稽查工作。着力解决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拓展电力稽查的空间,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不断增强监管权威。继续完善12398投诉举报体系,认真查办投诉举报件中反映的典型案例。强化分析,公开披露,提升投诉举报工作质量,定期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分析、比较、披露,促进电力企业加强工作自律。要结合电力稽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把建立电力市场诚信体系作为加强电力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如何建立我省电力市场诚信体系问题。

(四)加强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确保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在我办去年提出的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狠抓工作落实。建立电力企业二氧化硫脱硫装置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环保部门、价格部门开展烟气排放和脱硫电价考核监管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节能减排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供电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举办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现场交流会、能源供应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进一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不断完善节能减排专项监管报告制度,定期披露电力企业执行节能减排信息,督促电力企业履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参与省政府有关节能管理工作,参与《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具体条款起草工作。制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实施意见》,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上网存在的问题。开展我省风力发电情况调研,在调研基础上深入分析,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推动鼓励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出台。

(五)积极做好促进地方经济和电力发展的相关工作,增进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效。

研究草拟国家电监会支持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政策文件,并争取电监会的支持和批复。继续发挥专业监管的优势,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课题调研,为省政府领导的决策部署提供有效的参谋和建议。与省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理顺工作关系,在联合执法检查、大坝安全监管、电力节能减排、电力“三公”调度等方面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

(六)大力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和高素质队伍的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季度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要继续开展一些重大课题研究,特别是要加强提高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的研究。今年下半年电监办与电力咨询协会联合组织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要把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监管能力建设作为座谈会的重要内容。在机关党建方面,要落实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要采取更加多样、活泼的形式开展工作,增加机关的凝聚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制定电监会关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规划的实施意见,重在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要切实推进安评工作、许可证管理现场核查交由中介组织专家组进行的工作机制;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利用网站、《福建电力监管信息》、《福建电力通讯》等载体加强电力监管工作的宣传,努力提升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不断推进我省电力监管事业的发展

在南方片区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王主席在分析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电力监管工作基本特点等重大问题后指出:“监管事业能不能做到大有可为,关键在于我们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对于我们做好下半年工作乃至今后较长时期的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履行好电力监管职责,要坚定不移地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努力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电力市场化是电力监管机构的立身之本,但目前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价均由政府决定,输配未独立,售电环节仍然由电网公司垄断经营,电力市场远未形成,监管的范围、力度受到很大的限制,只有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才有更大的作为空间。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但作为派出机构也并非无可作为。一方面,我们对任何有利于电力市场发展的新生因素,如大用户直接交易、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都要积极地探索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的一些电力市场因素已经或正在形成,包括厂网分离后的厂网关系、电力建设市场、跨省电力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已颁布的电力监管条例及配套规章,正是这些改革成果的体现,是为巩固和发展电力市场而制定的。对于这些市场因素,我们要倍加珍惜和维护,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敢于说话,敢于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维护电力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市场化方向,电力监管机构才有立足之基,强身之本。

二是坚持“监管就是服务”的宗旨,善于履行依法监管职能。“监管就是服务”是电力监管工作的根本宗旨,“服务”就是服务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在现行的电力监管管理体制下,省级电力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基本特点一是它是中央部门派出机构;二是以市场化为基础的依法监管。因此省级电力监管机构要履行好“监管就是服务”的职责有它的特殊性。首先要把服从国家电监会领导和服从省委、省政府领导统一起来,把贯彻执行国家电力监管法规与服务地方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要避免电力监管工作与地方工作形成“两张皮”状况。所以这两年多来,我们都高度重视省政府对电力监管机构的关心和支持,围绕省政府关注的重大电力问题开展调研并积极建立政策,得到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其次是既要依法监管,又要善于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当前我国电力发展处在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过渡时期,其基本特点是电力管理(监管)的分权状态,电力监管的依法监管方式与传统的行政管理有根本的区别,依法监管要充分履行其职能,必须伴随行政管理模式的消亡,因此两种管理方式产生摩擦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同时由于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带有浓厚传统行政管理色彩的《电力法》未作修改导致监管立法受到制约,依法监管往往处于弱势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电力监管部门首先要发挥依法进行专业监管的优势,例如电力业务许可、市场交易、电力安全、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专业监管是地方电力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只有专业监管做好了,电力监管机构在行业中才能树立权威。实施专业监管既要对现有的职能依法履行到位,又要努力进行监管方式的创新。实践证明,这几年电监会实行的企业信息报告、披露制度、电力监管报告制度等监管方式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地方电力监管机构还要善于处理好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作关系。在行政管理体系中积极提出市场化的建议;防止行政管理介入已经市场化的领域;在行政干预条件下努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当两种监管方式发生矛盾时,努力寻求“中间道路”。在为企业为社会服务方面,坚持市场规则。依法、公平、公正执法就是对企业和群众的最好服务。重要的是要发挥主动服务的精神,关心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主动、充满热情地去解决问题,才能真正体现服务宗旨,得到企业和群众的用户和支持。

三是坚定“有为才有位”的信念,大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当前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机构层级、人员数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电力行业规模庞大、主体众多、服务量大面广的客观实际,派出机构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非常突出,监管工作难度很大。电力监管是一项全新的、富有挑战性的事业,同时也是充满希望和机遇的事业,“有为才有位”、“有为会有位”是我们共同的信念,两年多来,全办工作人员团结一心、振奋精神、超负荷地开展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同时,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经过艰难的工作实践的锻炼以及不断对理论政策的学习和探索,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不利条件,把电力监管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重要保证。

同志们,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再过十几天就要隆重举行了,我国还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促进我省电力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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