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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监办副专员张建平在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10-04-19 12:5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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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电监会的精神,启动我省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发布“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供电企业市场行为,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意义十分重大,各供电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增强紧迫感
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是电监会为适应中央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国家电监会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4月2、4月13日连续两次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电监会王旭东主席、王禹民副主席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电监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域和城市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前,电监会稽查局分别与国网公司、南网公司相关部门作了沟通和通报。电监会召开的这次会议,层次高、规模大,准备充分、主题明确,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安排上来,深入推进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供电企业是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用企业,在支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中,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指定”行为造成不正当竞争、用户投资成本增加和腐败现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加快推进,“三指定”行为越来越影响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民生的改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主辅、主多分离,另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解决阻碍电力市场化进程的绊脚石,切实维护好我省电力市场秩序,努力提供电力优质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三指定”现象和行为指的是,对在办理用户受电工程中,滥用独占经营权,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限制和排斥公平竞争,侵犯用户选择权,严重影响了电力市场秩序,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三指定”现象和行为与电力体制改革目标格格不入,与电力市场建设背道而驰。要把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与电力主辅、主多分离改革结合起来,以专项治理促分离改革,以分离改革保专项治理,培育竞争、开放、有序、健康的电力施工市场,不断规范电力施工企业、施工队伍和施工市场行为,提升供电企业和电力施工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有效保障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根据12398投诉举报热线、供电检查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检查反映,目前供电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现象,已成为领导高度重视、行业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十分不满的重大问题。客观上说,“三指定”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对于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进入21世纪后,随着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三指定”管理模式的弊端及危害逐渐显现出来,目前社会反映的用户受电工程地下“一条龙”和“二哥”问题无不与“三指定”、电力施工市场行为不规范密切相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相关监管工作,创造公平竞争的供电市场环境,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供电企业接受依法实施电力监管的具体表现。电力监管机构在用户受电工程管理领域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是切实履行电力监管职责、推进电力监管执法的依法行政行为,是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维护公平公正供用电市场秩序的工作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并不是要整那个单位或搞谁,治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力业扩市场行为,依法打击和惩治用户受电工程中的“三指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严肃性,保护各有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电力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总结监管经验,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和丰富有关监管的法规和市场规则,促进各市场主体从制度和管理体制等各个环节上加强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治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供电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管理领域要增强接受监管的意识,认真贯彻相关监管法规,自觉主动投入专项治理行动,成为电力施工市场建设和规范的参与者和支持者。
二、正确认清面临的形势,增强决心和信心
国家电监会“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办就立即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供电企业传达贯彻国家电监会有关工作精神,全面部署我省“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表明了我办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信心。电监会稽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稽查[2010]15号)、《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治理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布置。在座各供电企业领导务必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我省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国家电监会发出了《关于随州市供电公司在办理用户受电工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通报》(电监稽查[2010]14号),对某供电公司违反供电服务的相关规定,在办理用户受电工程中存在通过书面、公示等方式向用户推荐特定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通过授意特定公司介入报装申请、现场勘查、供电方案提供等环节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我办也将《通报》转发至各单位,希望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警醒自律。
近几年来,福建省电力公司以及地方供电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见识较早,行动较快,逐步建立起市场准入、竞争、约束的三个机制,规范用户工程设计、备料和施工,拓宽供电服务渠道,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应该说,与过去比进步不小,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满意相比差距还很大。在充分肯定供电企业在供电规范中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近两三年来开展的供电服务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不少供电市场行为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供电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与监管机构“躲猫猫”,部分供电企业用户业扩工程建设市场开放程度低,人为设置准入门槛,存在市场垄断的行为,主多不分,招投标和分标不规范,影响市场竞争,一定程度侵害了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鉴于“三指定”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切实加以解决。
三、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年1月26日电监会召开的贯彻实施《供电监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国网公司、南网公司领导表示要按照电监会的要求,不断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刚才,福州电监办价财(稽查)处郑锋同志就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相关问题作了说明;省电力公司陈卫中副总经理作了很好的讲话,就如何按照电监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工作作了明确的表态,这表明省电力公司的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积极行动的态度。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认真学习,加深理解把握。对于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国家电监会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通报。根据国家电监会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省实际情况,我办相应制定了我省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要求,明确了任务目标和检查内容。请你们务必抓紧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通报内容,增强对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严格自律、规范经营和接受监管的意识。要边学习边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深对有关政策精神和政策界限的理解和把握。在学习宣贯过程中,如有疑惑,可向福州电监办价财(稽查)处、供电监管处和资质处咨询。有些不明确的问题,可向电监会反映。
二要切实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不是一般的电力监管专项业务检查,而是严肃的行政执法检查,在要求、程序、手段和组织体系上与一般的电力监管专项业务检查有很大的不同,要求高、力度大、组织严密、执法严格。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消极畏难、等待观望、侥幸过关、抵触对立的情绪和现象,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措施和坚硬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这里重申一下,在电监会召开的会议上,电监会领导指示,对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工作不配合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重大情况要向电监会稽查局报告,由会里查处。思想是行动的前提和向导。思想认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深度。希望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敢于动真格。
三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时间从四月下旬开始,七月底结束。八月就开始进入重点抽查阶段,对供电企业存在“三指定”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千头万绪。各供电企业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供电企业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精心组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要定期了解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贯彻,把相关政策法规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95598供电营业窗口和网站刊登,形成良好舆论声势;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各项检查,主动配合检查组做好笔录和取证工作,实事求是、毫无隐瞒地提供各种信息资料。
四要切实自查自纠,确保工作到位。各供电企业要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及时部署、迅速启动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努力汲取教训、强化管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要以专项治理为契机,查找不足,切实推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建设;要严格按照要求,边查边纠,查纠结合,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我办。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在自查自纠期间如有投诉举报件反映“三指定”问题的,并不影响投诉举报件的处理。
五要切实严肃执法,务求检查实效。自查自纠结束后,我办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要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的检查。要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逐项查找问题,推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检查工作要在深、细、实、严方面下功夫,要深入基层,细致认真,摸实情、讲真话,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坚持“查、纠、建”并举,努力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提高。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逐项梳理存在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改工作,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梳理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个项目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做到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治理效果。我办对自查自纠中发现仍存在专项执法检查内容中所列“三指定”行为的,将立案调查并加强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自查自纠结束后仍发现“三指定”行为的,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将在“三指定”专项监管报告中重点反映。在重点抽查阶段,将由电监会稽查局牵头,直接对各省抽取自查自纠不力及存在三指定情况的地级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明问题,均要进行通报和依法处理。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供电服务专项检查和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形成综合效应。
六要切实严明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打铁需要自身硬。专项治理工作既是对被监管对象发生的行为进行监管,同时也是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接受被监管对象和社会监督的过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人员要严肃执法、廉洁奉公。首先,要依法执法。认真履行电力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职能,对在全面排查或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上报电监会稽查局备案,充分发挥电力稽查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坚决维护监管规章的严肃性。其次,要干净执法。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本次重点抽查要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馈赠、宴请,不得参与被检查机构组织的消费性活动,不得利用检查工作之便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泄露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对违反上述检查纪律的工作人员,要予查处。同时,请供电企业要理解和支持,并监督检查人员秉公执法。在电监会动员启动会上,王禹民副主席专门强调了专项治理的工作纪律,要求各派出机构不得为问题单位说情包庇,对执法不严、违反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提交电监会党组,给予严肃处理。
同志们,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年内我省用户受电工程办理更加规范、程序更加阳光、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促进福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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