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开阔的视野推进电力监管工作
更好服务福建跨越发展
郑 宝 强
(2010年7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福建电监办召开年中工作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电监会2010年年中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部署下半年的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今年上半年,福建电监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一个落实,一个着力,五个加强”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项电力监管工作有序展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实施为标志,电力市场建设先行先试。
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支持海西建设批复意见,把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作为工作的重点,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在福建先行先试。多次召开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会议,专项研究协调试点工作重要事宜,启动获批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电网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直接交易输配电合同》签订工作,积极与省政府、电监会做好衔接和方案细化工作。6月3日,举行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合同签订仪式,标志着我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代表分别签订了购售电和输配电合同,完成了6家电力用户与6家发电企业共9对、总电量达22.9亿千瓦时的交易。
(二)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强化安全监管职能。
6月中下旬,福建西北部地区遭遇罕见集中强降雨袭击,造成电力设施重大损失。我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动协调,跟踪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电力监管机构的应急指挥、协调督促职能,防汛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汛情发生前就下发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扎实做好防御强降雨各项准备工作,并到省电力公司会商特大洪灾的各项应对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协调省电力公司组织小型柴油发电机,对个别无法短期恢复供电的偏远山村采取临时应急供电措施,先后3次派出工作组深入抗灾一线,加强电力企业抗洪抢险救灾点对点指导和服务,发动机关干部职工捐款支援灾区灾民。强降雨过后,积极会同供电企业制定供电设施灾后重建方案,指导电力企业加快电力抢修救灾速度并切实保障人身安全。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向电监会、省防汛办和华东电监局报送福建电力防御暴雨信息共24期,为领导决策和指导防汛救灾工作提供依据。我办抗洪救灾保电工作得到电监会、省政府的高度评价,王旭东主席对我办信息报送、深入现场、值班工作给予高度肯定,黄小晶省长在省长办公会议上作阶段性总结时也列举了电监办在福建抗洪救灾工作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三)大力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电力安全生产局面总体稳定。
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成立世博会保电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大唐宁德电厂、水口电站和后石电厂等上海世博保电单位开展专项抽查检查。指导省电力公司举行福建电网2010年迎世博、迎峰度夏联合反事故演习。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深化水火电厂的安全监管。组织专家组对五家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和防汛准备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查出问题73条,已整改和正在整改的70条。会同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水口电厂、棉花滩电厂等八家大中型电站汛期安全工作进行联合督查,针对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大中型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启动电站锅炉安全阀安全监管,开展电站锅炉安全阀情况和问题通报,进行技术培训,确保相关设备稳定运行。
有序推进电力应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下发福建省电力应急管理工作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意见,推动电力应急演练常态化。联合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提出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对电力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体系等方面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计划安排。
加强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和通报。先后向全省电力企业通报四起安全事故,要求有关单位吸取教训。开展外委承包人身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管理办法,严堵电力生产外委承包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别在福州、厦门召集16家电力企业参加电监会组织的2010年“安全生产月”电力巡回演讲活动,组织省电力公司、沙溪口电站开展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维护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电力供需和电力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补充完善电力运行和企业经营及电煤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分析发布预警数据。电力运行分析更加深入、全面、细致,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电力供需形势、电煤市场供需状况和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对2010年及上半年各月的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用电负荷、发电情况及电力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完成发布预测分析报告,供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指导电力企业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监管。进一步完善发电、供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基本情况查询系统,推进持证企业和电工市场准入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审,强化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机具设备和班组队伍建设。宣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及电力用户行为。开展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核实电力企业上报的自检报告,对莆田、厦门地区发电企业、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和重要用户进行现场检查。上半年完成551家发电企业、10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3911个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核发和3976人进网作业电工续期注册工作。开展进网作业电工空中续期培训,创新进网作业电工监督管理模式,探讨设立进网作业电工注册中心。
三是加强厂网协调和调度交易监管。继续做好厂网协调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厂网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实效不断增强。加强地市(县)电力调度交易监管,首次派人参加地调厂网联席会议,督促落实地县调厂网联席会议制度、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及报送制度、两个合同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和规范。做好有关新电源并网投运监管工作。积极推动贯彻执行华东区域“两个细则”。
四是加强供电监管。在全省组织大规模的《供电监管办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宣贯活动。组织开展2009年供电整改检查,实现2009年供电检查工作闭环。启动2010年供电检查,负责到安徽省进行供电交叉检查,配合南京电监办检查我省福州、厦门电业局和晋江市电力公司,交叉检查取得良好成效。在我办推动下,省级标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已正式试行。
五是加强电力价格和财务监管。完成福建省2009年度输配电成本分析报告,提出监管评价和建议。加强电费结算监管,落实厂网电费结算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完成福建省2009年度和2010年一季度电费结算情况分析报告。以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落实情况为检查重点,开展电力价格检查。派员参加国家电监会、发改委等六部委组织的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电价及电费结算执行情况检查。开展新机差额资金分配情况检查,规范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
六是加大查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力度。认真受理、办理电力监管投诉举报件,上半年正式受理投诉举报等有效信息288件,其中投诉20件、举报8件、受理各类咨询260件,除8件投诉举报件正在办理外,其余280件全部办结,办结率97%,定期公布电力稽查信息及电力稽查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2398热线覆盖状况普查,制定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线员服务规范。选择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对一家超越许可范围承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的施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处以罚款。
七是开展电力监管业务综合检查和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在电监会系统率先召开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电视电话动员会,研究提出专项治理综合实施方案。开展业扩市场及部分业扩项目督查,查证了政和石屯、浦城罗源等35KV变电站未招标先建设、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并将调查结果及时通报省电力公司,责令其认真整改。整合供电检查、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三指定”专项治理、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首次在厦门开展综合检查,充分发挥联合行动的综合效应,这是检查方式新的尝试,引起较大的反响。
(五)强化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
配合省政府落实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环保相关政策,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协调及考核工作,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对2009年7-12月我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价附加调配方案提出意见。进一步督促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监督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
(六)主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主动参与“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形成《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电网规划与建设专题调研情况》报告,相关研究成果已报送省政府并被采纳。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运行科学化水平。
坚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锻炼和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开展电力监管调研和课题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对电力监管和电力运行等方面10项内容、5个专题开展调研,形成综合性调研报告。围绕当前电力监管工作和电力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5个课题开展研究,汇编2009年电力监管工作研究课题及调研报告。
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力监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累计共主动公开98条政府信息。做好网站信息工作,上半年在我办门户网站共登载信息360条,点击率达19万人次,6月9日网站总点击量突破100万人次。其中有26条信息在国家电监会网站上刊登,20条信息在华东电监局网站上刊登。做好《福建电力监管工作简报》编发工作,共编发12期。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加强和改进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电监会、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把创建文明单位和迎评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被评为2006-2008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提出“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机关精神,营造了有特色的机关文化氛围。
二、关于当前经济和电力发展形势
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回升向好的态势,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据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5761.87亿元,同比增长1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1032.93亿元,比增25.7%;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为11492.60元和3644.4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和 6.7%。
上半年,福建电力整体运行平稳,全省电力电量供给充足,总体呈供大于求格局。截止6月底,全省总装机容量约3190万千瓦。上半年,全省累计发电量616.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5%,其中水电发电量263.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46%,火电发电量347.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69%,新能源发电量8.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99%。全省全社会用电累计完成59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增幅同比上升20.2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和城乡居民累计用电量分别为6.0亿千瓦时、421.4亿千瓦时、62.9亿千瓦时和107.9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9.0%、20.8%、13.0%和13.7%。工业用电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上半年,全省工业累计用电量完成4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占全社会用电比重68.93%。总体上看,电力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水电、新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火电发电量现负增长,火电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719小时,同比减少22.32%。二是受国家政策、市场需求、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我省燃煤发电企业普遍亏损严重,其他电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三是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化学原料等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52.3%、54.4%、11.7%和29.8%。四是极端灾害气候频现,电力运行安全可靠性受到考验。特别是
展望下半年,从电力供给方面看,供应能力总体充裕。但7月份以来我省持续晴热高温天气,电网负荷屡创新高,7月13日电网负荷达2190万千瓦,日用电量达4.7亿千瓦时的历史新高,超过年初预测,电力迎峰度夏形势严峻,部分地区与时段仍可能出现供应缺口。夏季极端高温、强降雨、台风、雷暴和局部强对流天气等灾害性气候因素及电网存在瓶颈、电煤供应存在不确定等问题,也将给电力供应保障带来挑战。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对我省部分主网设备造成巨大损害,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对电网的安全运行构成威胁,也将增加电力供应保障的复杂性。从电力需求方面看,经济形势总体回升趋好势头不变,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经济运行高位回调,但仍在正常水平之上,预计全年将增长9.5%左右,不会出现二次探底。经济的快速增长将带动新一轮的电力生产消费的强劲拉升。预计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进入夏季迎峰度夏期间,随着气温升高用电负荷加大,且国内经济形势进一步向好的带动效应继续显现,全社会用电量可能大幅度增长,第四季度随着气温缓和,用电量增长形势将趋于平稳。综合判断,今年全社会用电走势将呈“前高后低”,下半年用电量增长将逐步放缓。
我们要认清当前经济发展和电力发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科学分析监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到福建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电监会2010年年中工作会议、省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强化监管,更好地服务于福建跨越发展。实现这一工作要求,关键是要处理好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与做好电力监管工作二者的关系。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拓宽我省电力监管工作思路,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推进我省电力监管工作先行先试,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开创我省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促进我电力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海西发展大局,为福建跨越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根据福州电监办2010年工作要点和计划,结合当前实际,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确保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开好局。动态跟踪落实首批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实施阶段有关工作,积极协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试点工作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交易运营规则》。随着时机成熟,争取不断扩大试点规模、丰富交易品种、提高试点层次,从直接交易试点转向双边交易试点。
二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世博会、迎峰度夏、国庆等重要时期保电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加大重要电力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保卫、落实反恐安保各项措施等工作。严格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制度管理,以开展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电力建设全过程监管和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继续完善电力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各地市和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力应急联合演练。继续强化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安排尚未注册的7座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注册辅导,争取年内完成安全注册工作。继续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启动部分中小型水电站的安评工作。进一步健全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规范可靠性数据填报,开展电力安全和电力可靠性经验交流、技术研讨和专项检查,定期发布发、输、供可靠性分析情况。开展电力安全生产评先活动,表彰一批电力系统中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好典型。强化事故安全监管,继续运用“监管谈话”或“监管约谈”等监管工作方式,督促电力企业开展事故调查分析、跟踪检查和通报。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要努力提高电力监测预警水平。要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及其对电力运行的影响。要努力提高电力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对不按要求上报的企业要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四要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完成1MW及以上发电企业发电业务许可扫尾工作,加快1MW以下发电企业发电业务许可豁免速度;加强对新建机组的许可准入管理,加大现场抽查力度。督促各地、县供电企业提交供电业务许可年度变更申请,完成全省供电业务许可年度变更工作。制定《福建省发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充分发挥许可证效力。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装工长资格培训工作。规范用户业扩工程市场化后施工企业自身建设,建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设立进网作业电工注册中心。开展进网作业电工培训单位培训、考试点考务执行情况检查,开展重要用户进网作业电工持证检查,完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工培训、考试及证后管理水平。
五要着力强化和提升电力施工市场监管的力度和水平。抓住有利时机,着力强化提升电力施工市场监管工作。完成2010年供电检查,形成检查报告,督促供电企业整改存在问题。继续开展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规范发电企业、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和重要用户进网作业电工市场准入行为。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省供电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调研,选择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用户业扩工程各个环节监管,善于发挥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的作用,培育竞争性用户业扩工程施工市场。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抓紧开展放开业扩市场后加强监管的调研,综合运用几项专项检查和治理的成果,形成比较系统的监管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六要加强电力调度和交易监管。继续做好厂网协调工作,加大省、地、县三级“三公”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调度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结合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调试差额资金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协调引导新建机组的商转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开展550KV-220KV电网运营情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接入情况调查。
七要加强电价和财务监管。通过对县级供电企业输配电构成、共同费用分摊进行纵深调研了解,分析输配电成本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继续做好电力企业电煤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预警分析,完成月报、季报、年报预警工作。加强对厂网电费结算监管,规范省电力公司和地县电力公司电费报送工作,形成“按季报送,按月考核”的工作机制。跟踪、落实、协调电费结算矛盾。
八要强化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调整福州电监办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发挥监管机构的督促检查作用。参与关停小火电机组和“上大压小”相关监管工作,对已实施关停的机组,及时撤销电力业务许可证,以许可管理促节能减排。配合省政府开展节能减排和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协调专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收购、差别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检查力度。
九要加大电力稽查案件执法力度。结合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处罚电力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典型案例,提升电力监管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做好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在我省覆盖状况普查后续工作,完善我办电力监管稽查信息系统,提高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定期上报电力稽查信息台帐、动态,公布投诉举报事项办理信息。积极发挥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作用,适时召集社会监督员对电力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和我办的监管工作状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听取监督员对电力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落实新建机组调试差额资金专项治理后续工作。
十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不断完善机关自身建设。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党员干部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兴起创争热潮。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开展省直机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继续推进“五五”普法,加强对《电力监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抓紧建立电力监管实时信息系统,完善电力监管统计和信息政务平台,提升电力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认真开展“治懒、治庸”工作,改进和落实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的考勤,严肃工作纪律。
四、几点要求
做好2010年下半年电力监管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机遇意识,增强作为信心。当前,电力监管事业面临新的机遇:一是电力监管机构加强的机遇。前不久,中央编办正式批复电监会增设派出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并对城市派出机构进行更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监管机构多年工作肯定的体现,也对电力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机遇。当前,电网主辅分离步伐不断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顺利启动,为电力监管工作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舞台。三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海西先行先试和电监会出台支持海西建设举措,福建省委提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机遇。我办成立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有位”应“有为”,“有为”更“有位”。尽管电力监管工作可能遇到这种困难碰到那样矛盾,但现在我们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和提升,我们务必坚定信心,强抓机遇,摆准定位,立足于自身的创造性工作,克服困难、化解矛盾、不断地取得突破和前进。
二要强化创新理念,大胆探索实践。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努力,我省电力监管工作总体上打开了局面,有不少工作亮点,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始终从工作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当前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先行先试、实现福建跨越发展,更需要我们强化创新理念,大胆探索实践。今年上半年我办一些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有的刚刚破题,下半年要继续在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电力施工市场监管、供电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行政许可管理体系、电力稽查工作体系、电力检查和评价工作体系建设等方面加以创新。要通过调研,大胆设想、缜密论证、政策推动,寻求突破。
三要强化合力精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这几年随着监管工作的推进和深化,电力监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日益扩大和丰富,各项监管工作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更加紧密。从现实看,一方面,目前我办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仍将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另一方面,有些工作交叉重复,工作效率不高,人力资源浪费严重,这就需要我们各处之间强化合作精神,减少摩擦矛盾;王旭东主席多次强调,电力监管检查能整合的要整合,能合并的要合并,以减少重复,提高效率。要总结规律,不断摸索,根据我办工作实际,对电力监管职能、方式、手段和机制加以整合,出好监管“组合拳”;要注重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减负”不在于简单的减量,更重要、更根本的是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工作创新,加大工作的科技含量。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扬“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机关精神,才能高效地完成电监会、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和全年工作,对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的成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较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推动电力监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福建实现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