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1年福建省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电监会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10年福建省电力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部署2011年工作。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国家电监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国家电监会于2011年1月20日至21日在京举行了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十一五”顺利结束、“十二五”刚刚开局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国家电监会王旭东主席的重要讲话、史玉波副主席的总结讲话和电监会2011工作要点等文件上,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国家电监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一)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做好电力监管工作的信心。会议召开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全文如下:“2010年,电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着力保障电力安全,积极推进市场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谨向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祝愿。新的一年,希望你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监测预警,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电力安全运行保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要求,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进一步坚定了做好电力监管工作的信心。
(二)认真学习领会王旭东主席的讲话,明确今年电力监管工作部署。王旭东主席的讲话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六个方面”工作成效,实事求是;回顾了近年来电力监管工作的“五个突破”进展,客观鲜明;分析了当前电力监管工作和电力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辨证透彻;提出了“五个更加注重”把握的要点,深刻精辟;提出了“五个坚持”总体要求,内涵丰富;部署了“七个方面”工作任务,重点突出。王主席的讲话,是一个突出主题、突出特点、突出重点的报告,是一个统筹全局、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报告。
(三)结合福建实际,增强贯彻落实工作的实效。要把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2011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突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一主线。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入思考,结合福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我省电力监管工作,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福建电监办在国家电监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促进电力发展方式转变,更加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管为民,全面落实监管职责,各项电力监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实施为标志,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电监会和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办作出了巨大的努力,积极探索,成功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2010年完成了6家电力用户与6家发电企业共9对、总电量达22.9亿千瓦时的交易,交易电量至2010年5月份起正式结算。
直接交易试点的实施,体现了海西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的精神。从开始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到取得批复,制定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协调部门之间矛盾和分歧,解决实施过程中政策层面和具体操作上的许多难题,我们在没有任何可借鉴经验,改革和调控职能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勇挑重担,不断在政策、机制等层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为电力市场建设闯出新路。直接交易试点的实施,是规范的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交易过程按自愿协商原则进行,没有特殊问题,政府不进行干预,交易形成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交易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政策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比较平稳,没有出现大起大落,利益调整较小,体现了重在机制建设的试点目标。我省的首次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是全国目前唯一最具有市场化特征,多买多卖、双侧竞争的直接交易模式,得到电监会领导的高度肯定。直接交易试点的实施,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减少了我省电力大用户成本。参加试点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增加售、发电量,也增加了收入。
(二)以“五个抓手”为重点,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商省安监局制定了《福建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比管理办理》,为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电力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环节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二是深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先后开展了灾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打击电力行业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不断推进大中型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我省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目前除1家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水电站未注册外,其余属于监管范围的37家水电站均已申请或完成注册,这项工作得到大坝中心领导的肯定;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首次发布(2009年)电力可靠性监管工作报告,成立电力可靠性专委会。
三是强化电力安全应急管理。联合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推动电力应急演练常态化;电力抗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强降雨、强台风来临时,全力开展电力抗灾救灾,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基层指导工作,灾后及时跟踪、督促受损电力设施重建工作;世博会保电期间,克服时间长、人手少的矛盾,认真落实多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抽查,坚持不懈地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首次联合省经贸委、水利厅开展水电站防汛抗洪方案审查和督查工作。
四是加大电力安全事故信息报道调查处理和通报工作力度,先后对9起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并进行通报,要求有关单位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五是积极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参加电监会组织的电力安全巡回演讲,和省安监局联合举办5期共900多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电力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和改进专项检查和稽查工作,进一步树立电力监管权威。。先后开展了供电、许可准入制度、电价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电力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和新建机组商转差额资金分配三项专项治理工作;创新检查工作方式,交叉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配合外省派出机构到我省检查,并派员参加外省检查,并首次在厦门开展综合检查,同时,把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加深了检查的深度;加大检查和稽查工作力度。召开由省电力公司和各电业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供电监管工作暨供电检查动员会,在省电力公司举行“两项检查”和“两项治理”工作通报会;向省电力公司通报电力建设投诉举报案件调查情况,省电力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了处理;在全国供电监管报告上披露了两例比较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年我办已正式受理投诉举报等有效信息758件,其中投诉举报55件、受理各类咨询703件,办结率100%。实行按季度定期公布稽查典型案件,首次对无证电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监管对象采取约谈、下发电力监管稽查意见书等新的监管办法。这些举措都在全省电力系统产生很大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了监管工作的权威。
二是推进用户业扩工程市场化建设。指导、参与我省省级标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的起草制定,积极推动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这项工作的空白;制定出台《福建省用户受电工程监管暂行办法》,为推进用户业扩市场的开放和规范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正积极协调省电力公司参与用户业扩市场监管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
三是深化厂网协调和调度交易监管。在不断充实和完善省级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和调度交易监管的基础上,逐渐将这项工作向地、县级推进,督促落实地县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并派员参加。分别完成省和地、县电力交易及市场秩序情况分析报告,向省电力公司通报并要求整改。经过艰难沟通协调,推动了我省两个“实施细则”的试运行。积极协调厂网之间矛盾,先后协调解决了LNG机组运行方式、新建机组商转调试差额资金分配、厦门腾龙热电厂电费结算、购售电合同签订的矛盾等,促进了厂网关系的和谐。
四是不断完善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全年共完成1255家发电企业、16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许可证核发。进网作业电工考前培训12368人、参加考试13559人、合格率80.4%,续期注册7139人。完善发电、供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基本情况查询系统,开发并投入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已实现电工进网作业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网上审批,全程监控,增强了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民。首次开展施工企业安装工长培训工作;为减轻电工培训负担,推行电工“空中续期培训”。
(四)落实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相关监管工作。
调整福建电监办节能减排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履行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执法职责,对山东省13家电厂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会同省有关部门发文下达对省内17家超能耗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协调及考核工作。会同省环保厅开展燃煤电厂环保治理情况调查,要求有关电厂进行整改,并向省领导报送调查报告
(五)加强信息统计工作,扩大监管工作影响。
精心编制电力运行情况报告。搜集各方面的电力统计信息,并进行深度加工分析,电力运行情况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电力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报告、电价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越做越细、越来越有深度,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受到业内许多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欢迎和好评。2010年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191条监管信息,督促省内各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合计1615条;在我办门户网站共登载信息840条,点击量达37万人次,总点击量122多万人次;48条信息在国家电监会网站上刊登,33条信息在华东电监局网站上刊登,共编发《福建电力监管工作简报》27期,专报信息7期;做好上海世博会及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电力监管统计工作执法检查和日常工作,统计报送工作日趋规范,统计工作效率和成效逐步提高。
(六)主动服务海西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积极参与“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参与“‘十二五’福建电力发展规划与电力监管”课题报告起草与修改工作。配合省委、省政府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工作部署,主动开展调研,形成了《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电网规划与建设专题调研情况》,相关研究成果报送省政府并被积极采纳。配合省委提出的“五大战役”,开展市政电力揽化工程建设调研活动,正在形成调研报告。此外,还成功协调解决某一台资企业与电力架空线路架设的矛盾,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得到台商的好评。
(七)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电力监管能力。
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研究蔚然成风。开展读书节活动,办机关各党支部分别作了读书心得交流发言,并建立读书角,推荐发放书籍。办选送的两篇论文分获电力系统和电监会系统征文一等奖。完成有价值的、建设性的两项研究课题和两篇调查报告。
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典型先进人物,有6位同志分别被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工作人员,2位同志被授予电监会系统2010年保电工作先进人员。进行办机关党委届中调整,选举产生新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完善机关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建设,成立工会女工委员会,完成工会换届选举。开展创建机关文明单位,努力打造机关精神。荣获第十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提出“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机关精神。
及时做好机构更名、内设处调整和人员扩充相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工作衔接,加强了监管工作的职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取得重要成果,行政许可审批初步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行政审批的规范、高效、便民。
2010年我办工作在许多方面有新的亮点,福建电力监管工作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在电监会、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办干部职工奋发进取、辛勤工作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办党组向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2010年电力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建立在近几年来工作基础上的。省级电力监管机构的诞生和成长基本上是与国家的五年规划的实施相伴随的。我办成立以来的五年,恰逢“十一五”五年。这五年,我们打基础、谋作为、求突破,福建电力监管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渐强,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逐步树立了监管权威,稳固了监管地位。旭东主席在总结回顾近几年来电力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时,概括了五个方面,即监管定位更加清晰、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电力市场建设有了较大进展、行政执法不断加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这是对全国电力监管工作成果的高度概括,也体现在我办这五年的工作中,同时对未来的电力监管工作方向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一个新的五年规划即“十二五”规划开始实施之际,我们也踏上了新的监管工作征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这五个方面深化内涵、提升水平,不断开创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电力监管事业仍处在爬坡阶段,与电监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电力发展的形势和同志们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电力市场建设才刚刚破题;电力监管还面临许多体制、机制问题;职责手段、监管力量和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行政执法还存在偏软的现象,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继续努力,攻坚克难,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也面临着重大历史机遇,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福建“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大环境。省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二五”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面对“十二五”开局之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继续打好五大战役,通过十方面工作,大干开局之年,力争2011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并未结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复苏进程艰难曲折,甚至有反复的可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面临复杂形势,输入性通货膨胀加剧,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加大。2011年宏观环境的复杂性给电力生产运行形势带来了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的问题。
一是电力电量阶段性富余问题。从我省2011年电力运行形势看,2010年福建电网整体运行平稳,全省电力电量供给充足,总体呈现供大于求态势,全年全省发电量135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5%,全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315.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7%,全年用电最高负荷2218万千瓦,同比增长15.95%。根据我办分析,2011年用电量约1512亿千瓦时,比2010年增长约15%;最高用电负荷约2562万千瓦,比2010年最高负荷增长约15.5%;火电年利用小时数将比2010年有较大上升。剩余电力约200~300万千瓦。综合分析我省经济发展和电力发展形势,可以看出我省全社会电力消费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但电力供需总体供大于求的形势短期不会改变。
二是燃煤火电经营严重困难问题,经营分析报告说明2010年福建省8家规模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累计亏损8.6亿元,与2009年累计盈利13.6亿元相比,形成鲜明反差。主要原因:一是电煤价格高价位运行,到厂标煤价858元/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17元/吨,上涨超过15%,单位燃料成本增加大幅增加;二是受水情特丰以及我省燃煤、燃气机组的陆续投产的影响,燃煤火电机组利用小时大幅度下降;三是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下调,挤占了电厂利润空间。当前电煤价格仍在高位运行,电煤供应依然紧张,部分地区发电用煤库存告急,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亏损面扩大,直接影响电力正常可靠供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电力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将导致发电厂之间的电量上网竞争更为激烈,厂网间的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将会呈现。如何帮助解决发电企业困难,协调厂厂、厂网关系,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电力,是新形势下电力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是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人身伤亡事故多发,去年多起电力人身事故表明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基础极为薄弱。
四是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十二五”期间将把大幅度地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福建单位GDP能耗基础水平低,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压力巨大,节能减排政策力度可能将进一步加大。
五是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继续深化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电力产业基本完成了厂网分开的产业重组,下一步将重点进行主多分离、输配分开的改革,在这些改革初期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现有利益关系、利益格局进行一系列的大调整,可能引发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如何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将成为电力监管机构面临的又一重大考验。
不断变化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电力工业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形势,对电力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带来新的要求,我们要审时度势,稳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化,按照旭东主席讲话中“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周密部署新形势下的电力监管工作,及时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2011年工作安排
电监会提出今年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坚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加强监管能力和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并安排部署了七个方面的工作。我们要结合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监管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和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
努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密切跟踪落实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实施阶段有关工作,积极协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今后交易工作的规范和拓展打好基础。根据试点工作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交易运营规则》。根据电监会部署,适时扩大试点规模,丰富交易品种、提高试点层次,从直接交易试点转向双边或多边交易试点。
稳妥推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化及监管工作。把用户业扩工程市场化作为推进电力主多分离改革、建设电力市场、服务经济发展和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切入点,按照实施一个办法(《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建设一个平台(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探索一个机制(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分析、评价机制)和监督一个运行制度(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内部运行规章制度)的“四个一”思路培育和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
(二)加强电力安全监管,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拓展安全监管理念,树立“大安全”的监管理念,提高电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进一步深化“三项建设”。应用科技手段建立福建电力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效率。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落实《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电工作。
加强电力应急监管。探讨建立电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各类电力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综合能力。推动各地市和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各类电力应急预案和有针对性的开展重要电力用户电力应急联合演练。继续推动《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出台。
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监管。严格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制度管理,以开展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强电力建设全过程监管和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落实《福建省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继续开展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课题研究,提升外委工程安全监管能力。
完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常态机制。继续强化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检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确保我省5万及以上大中型水电站全部完成在大坝中心安全注册。
开展电力系统可靠性的统计和分析。发挥安委会和专家队伍的作用,分类开展电力安全和电力可靠性经验交流、技术研讨和专项检查。按照五年规划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促进电力系统可靠性提高。
强化事故安全监管。继续运用“监管谈话”或“监管约谈”等监管工作方式,督促电力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跟踪检查和通报。同时,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引入激励机制开展安全监管。
(三)强化电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按照“大市场”的要求,树立“综合监管”的理念,把电力市场监管向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纵深化方向推进。
加强电力市场监测预警。继续做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电煤供应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电力企业经营及电煤预警监测指标体系,着力提高分析的质量和层次,提高宏观思维能力、预警预测能力。出台《福建电监办电力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引入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统计制度,注重统计成果的运用转化,及时向政府、企业及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发挥监管信息效用。
深化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结合省工商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完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运行、技术及财务负责人资格培训,跟踪环保和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情况;创新在闽施工的省内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市场准入,强化施工企业、施工队伍管理,治理转包、违规分包和资质挂靠现象。大力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开展重要电力用户和省电力公司直供地区专变用户电工持证检查,设立电工进网作业注册中心,杜绝“无证”或“一证多用”现象,力争实现突破性进展。加大培训单位培训开展情况、考试点考务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培训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质量和培训数量;完善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电子政务系统和远程监考系统等,加快发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水平。
加强输电网与调度监管。完善系统运行方式汇报制度,按照电监会制订的输电网运营评价标准及加强电力调度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电网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电力调度监管。根据电监会工作部署,稳妥推进电网规划和投资行为监管,开展“十一五”期间电网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调查。深化开展电力工程造价监管,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监管指标分析。做好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供电监管。继续督促检查福建省2010年供电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检查成果。开展2011年供电检查,将用户业扩工程和维护电力消费者权益情况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内容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推动开展供电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合同监管模式,探索推行常态监管机制。
加强厂网界面监管及电力交易监管。深化和完善省级电力厂网联席会制度,指导地、县电网企业组织开好年度厂网联席会,构建我省厂网协商长效机制。加大“三公”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的行政执法力度,参与地市级“三公”调度会议,重点监管地、县级“三公”调度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对电力交易中心监管的内容和方法。协调引导好新建机组的商转管理工作。优化发电厂与电网企业之间合同电量的形成机制。加强对企业自备电厂等非竞争性电厂的监管力度。加大电力交易信息披露力度,完善电能交易监管规则,进一步配合华东电监局做好规范跨省跨区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继续推进实施《两个细则》,完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继续开展“两个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管,开展购售电合同和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写相关市场监管报告。
加强价格财务监管。积极配合国家电监会出台的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开展专项检查,探索建立输配电社会标准成本、输配电业务分开核算办法及输配电成本监管的有效途经。加强厂网电费结算监管,规范省电力公司和地县电力公司电费报送工作,继续落实“按季报送,按月考核”的工作机制,协调电费结算矛盾。落实《电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加强和规范电价监督检查工作。关注电价执行、电费结算、成本经营、垄断收费等民生热点问题,强化电价监管报告、监管信息的发布力度。
加大电力稽查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以强化电力稽查组织体系为契机,依法依规加大电力稽查案件执法力度。总结两项治理和两项检查稽查工作经验,继续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和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扰乱供电市场、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电监会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发电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提高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完善我办电力监管稽查信息系统,定期上报电力稽查信息台帐、动态,按季公布投诉举报事项办理信息及重大或典型案例。做好电力争议调解工作。完善电力争议调解办法,理顺电力争议调解程序,健全电力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努力通过调解化解各种争议纠纷。积极发挥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作用,适时召集社会监督员开展对电力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和我办监管工作状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听取监督员对电力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业务监管和稽查工作改进完善。建立稽查工作与检查、监管报告等的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工作。探索非现场检查适用领域,加大各类信息披露与报送数据的专业分析,挖掘问题线索,建立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
(四)加大节能减排监管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结合工作职能,寻找抓手,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在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加强小火电机组监督管理,开展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排查和“上大压小”相关监管工作。做好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二氧化硫减排情况的监测与统计分析工作。继续通过许可证颁发管理促进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差别电价、优惠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和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协调专项工作。
(五)积极主动作为,服务福建跨越发展。
以参与“十二五”规划的研究与制定为契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7号文件明确赋予电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要抓住2011年是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重要一年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电力监管机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电力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增强对电力发展宏观决策的话语权。
要继续围绕电力发展、改革和监管的重大问题,围绕省领导高度重视、电力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深质量的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发言权。要围绕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做好为相关项目和相关企业的电力监管和服务工作。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做好电力监管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推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发展方式转变、电力监管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以课题调研促创新能力提升、促业务工作推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发扬“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机关文化精神,保持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把创先争优激发的热情转化推动工作、干好工作的昂扬斗志和务实精神。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省直机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工具,转化和扩大电力监管检查、电力监管报告成果。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在继续办好办网站的基础上,努力把电力监管简报、专报和快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高度重视电力监管信息化工作。各处都要根据本处工作内容、特点和需求,未雨绸缪,尽早策划建设适合本处工作需要的电力监管信息平台。要多向其他派出机构学习取经,同时注意做好与电监会信息化工作计划的衔接。
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继续推进“五五”普法,加强对《电力监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继续做好机关运行各项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正常运转。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生活,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电监会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做好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巩固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成果。推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探索用机制的办法发挥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廉政工作机制建设,要在检查、稽查工作环节,建立检查工作回访制度、各环节经办人员登记制度,落实承装修许可专家现场检查制度,严格各环节办理时限,更加规范工作流程。
五、几点要求
为完成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又有新内容。一方面,这些年来电力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些同志有可能固步自封,同时,多年的、持续不断的、高强度的工作也会使许多同志疲惫懈怠,另一方面,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又是艰巨繁重、紧迫催人、时不我待。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在全省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潮中,我们不能落后;当前电力监管事业正处于爬坡、攻坚阶段,“爬坡”就意味着要埋头苦干、不进则退;今年电监会部署的任务中又有许多新的、探索性的工作,需要我们下功夫、花大力气去完成。因此,当前再提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尤为必要。
二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市场的发展,电力行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和矛盾是必然的,矛盾的产生和解决正是推动事物发展到动力。电力监管机构只有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揭露矛盾、敢于解决困难,才能树立监管权威。监管机构的性质就是唱黑脸,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持监管为民的宗旨,善于利用执法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整合提升,提高效能。今年我办对内设机构、人员、职能做了微调,调整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分工、理顺关系,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但在新的工作较多而人员又极其短缺的情况下,调整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要做好整合协调。首先是人的整合。一方面,对处室业务工作量和人员配备要保持相对平衡,这次作了人员局部调整和补充,是基于这一考虑的,另一方面对重点工作和突击性任务要统筹考虑人员使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其次是事的整合。有些业务检查能整合的要整合,能合并的要合并,能与稽查工作结合起来的要结合在一起,出好监管“组合拳”,以减少重复,提高效率。再次是职能的整合。关于办内设处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问题已多次讨论,办党组通过后即下发执行,有些职责分工在处室之间可能仍有交叉,有些职能职责还要随着工作实践不断细化完善。最后,还是要依靠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这样才能形成1+1>2的新的集合力,达到整合提升的效果。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发扬“精诚合作、互帮互补、团结和谐”的机关工作作风,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承前启后创佳绩,继往开来谱新篇。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伟大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让我们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主动的作为,做好我省电力监管工作,为福建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