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依法依规 监管为民
奋力开创福建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福建电监办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 年2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电监会2013 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 年福建电力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电力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2013年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12年和近年来电力监管工作回顾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是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海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也是福建电力监管事业全面推进、深入拓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福建电监办在国家电监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服务大局、监管为民,按照电监会提出的“六个着力”总体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实现福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一)发挥专业监管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电力企业有作为
圆满完成2012年电力监管工作(福建)座谈会相关工作,得到吴新雄主席的高度肯定。认为2012年电力监管工作(福建)座谈会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办得圆满成功,体现了福建电监办有组织能力,在省委省政府中有地位,在电力行业有工作基础。会后对照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下一阶段办理落实的17项举措和4项重点工作。
做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预测,积极建言献策得到省政府的重视和采纳。按季度开展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预测,体现较高专业性和针对性,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先后三次作了重要批示,推动相关工作开展。苏树林省长在我办上报的《福建电监办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批示:“感谢电监办对福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感谢电监办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高度肯定了我办工作成绩。
组织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落实2012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积极协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牵头省有关部门启动福建省第二批直接交易试点,5家发电企业和10家电力用户通过自主协商,共形成11对、年度电量15.6亿千瓦时的意向交易结果,上报国家三部委审定并密切跟踪。
开展调研课题并推动相关工作。根据电监会委托完成漳州古雷台商开发区供电问题调研,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根据吴新雄主席批示精神,积极配合电监会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提出加快推进福建与广东联网工程建设的监管建议。完成《小水电许可管理政策总结及完善研究》、《福建省核电运行机制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营若干问题研究》、《“十二五”福建电力规划和电力监管调研报告》、《福建省电力合理布局问题调研报告》、《福建省地县级电力交易及市场秩序若干问题调研报告》等8份调研报告,有的已经形成政策性文件,转化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成果。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六项重大监管上取得新成效
1、电力安全监管方面
积极探索和实践安全监管新方式。首次召开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安全监管暨市场规范工作会议,探索电力施工市场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模式。研究制定国内首个火力发电机组配煤掺烧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国范围内火电机组的配煤掺烧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制定《福建省燃气机组联合优化调度意见》,进一步提升燃气机组安全运行能力。落实电监会《关于加强电网运行管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紧急通知》,结合福建电力系统实际提出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的机制体制建设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率先制定《福建省电力用户涉网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大力推进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37家规模以上电力企业完成标准化现场评审,8家规模以上电力企业通过标准化一级颁证授牌,6家规模以上电力企业通过标准化二级颁证授牌,1110家规模以下小水电站衔接认定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举办8期全省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新证和续期培训,共1058人参加持证培训。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根据近五年来福建省电力设备事故统计和可靠性分析结论,提出加强电气设备绝缘监督和设备隐患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意见。全年已排查28982条,整改28001条,整改率96.6%。以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为重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全省13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的责任落实、监测维护和安全环保情况进行检查。
2、市场准入监管方面
完善许可政务平台,更好地服务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政务平台,实现许可准入的网上申报受理、许可条件强制效验、实时预警提示、信息公开反馈等功能;开展承装(修、试)企业年度自查、分支机构备案及跨区作业报备等许可政务平台优化工作,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和效率。
创新许可监督管理,增强许可证综合功效。首次开展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在承装(修、试)企业中引起较大反响;总结进网作业电工服务中心试点经验,完善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专变容量在315kVA以下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管理,杜绝“无证”或“一证多用”现象;率先制定电力用户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规范,培育电力用户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市场;开展持证输供电企业、承装(修、)企业综合评价试点;组织指导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电力承装修试市场的自律行动公约》,得到吴新雄主席的肯定。
3、成本与价格监管方面
加强成本与价格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和充实福建主要火电企业经营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针对个别外资电厂多年来财务经营信息报送不完整、不及时的现况,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下发整改意见书;完善厂网结算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省地县厂网电费结算工作;建立“福建省电力企业财务成本专家库”。
4、电力交易和输电监管方面
加强厂网协调。修订并印发《福建省电力厂网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组织好季度省级厂网联席会,指导地县级厂网联席会,协调解决厂网问题38项,增强议事决策功能,提高厂网会议实效。主动服务和协调,推动历史遗留的7家火电企业自建电源送出工程的妥善解决。已完成6家火电企业送出工程资产回购和移交协议签订,涉及资产回购总额近8亿元,每年可减少发电企业线损负担及维护费用约6700万元,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厂网双方的一致肯定和好评,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在福建电监办的专报件上批示“很好。感谢!”。
加强发电并网考核及辅助服务调用监管。建立发电机组调试差额资金纳入全网辅助服务补偿资金机制,明确新建机组调试差额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完成“两个细则”相关条款修订和参数调整,推动“两个细则”有效落实。
加强电力调度监管。开展年度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及时跟踪电网重大运行方式变化及存在问题;开展2012年福建省电力调度专项检查;推进LNG机组联合优化调度研究与协商,制订《福建省燃气机组联合优化调度意见》。
5、节能减排监管方面
结合福建实际和福建电监办工作职能,拟定《福建省“十二五”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意见》。
开展电力企业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检查和监测。组织开展对省内10家电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现场督查,下发整改通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收购、差别电价、优惠电价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幅提高水能、风能利用率。督促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与热电厂完成热电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对热电联产动态监管。
促进发电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调度运行监管及合同电量管理,推进发电企业内部电量内部优化调剂的实施,促进大型环保机组多发电。
推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先后组织召开福建省燃气电厂提升机组安全运行能力研讨会、福建燃煤电厂脱硝设备改造和运行经验现场交流会议,推动发电企业提高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取得良好效果。做好监管技术支持力量储备,建立福建省电力节能减排技术专家库。
首次开展我省电力节能减排情况通报工作。形成《关于福建省2012年前三季度电力节能减排情况的通报》,上报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在我办网站上发布,并在厂网联席会议上向省内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进行了通报。同时通过福建电视台、《福建电力通讯》、我办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了有关信息,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6、供电监管方面
以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为主线,深化供电监管工作。制定《福建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其《实施方案》,形成“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分解至月度。我办与省电力公司成立福建省专项行动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行动”联动机制,按阶段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总结和部置工作。会同省电力公司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批转了“方案”,将居民用电满意工程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成立了以省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福建电监办专员为副组长的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的共同行动。
以十项监管举措推动专项行动。督促福建省电力公司以 “六大提升工程”和“两保三进活动”落实专项行动,确定了厦门市、晋江市作为市、县级“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区”,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和社会影响;推动供电企业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力度,2012年新增居民用户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8.62 万户,已解决5个无电村(岛)供电问题;继续推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实施《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与监管信息系统”,启动用电业扩报装服务流程优化和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规范修编工作,牵头组织制订《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加强供电能力专项监管,着力解决供电能力不足和低电压的问题,目前8个存在供电能力局部不足的供电企业正在努力实施整改计划并已不同程度取得进展;与省住建厅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电报装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将“专项行动”和供电检查整改、稽查工作有机结合,编制并印发《福建省供电检查典型问题汇编(2006~2011年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供电整改工作;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今年供电检查的重点,形成《福建省2012年供电检查报告》等3个报告并上报电监会,首次对华安水电厂电力发展公司等独立供电企业开展供电专项检查。组织完成两份《社区居民用户电力满意度调查情况报告》,先后两次开展厦门和晋江两个“示范区”居民用电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和评价。落实稽查工作与电力业务监管衔接联动机制,严肃查处电力违法违规案件,对2起电力违法违规案件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对2家单位和8名无证电工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在全省电力系统引起很大的反响;督促供电企业认真做好用户临时接电申请捆绑收取的10%永久用电“配套建设费”的清退工作,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共清退6400多万元;认真受理、办理电力监管投诉举报件,做好12398投诉举报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公布工作。全年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受理有效信息987件,办结率为100%;认真落实节假日、两会、防汛、防台,特别是十八大期间12398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有效保障了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群众的正常用电;建立12398与95598联动机制,制定《福建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12398与95598联动方案》,强化12398和95598的协同运作,及时协调解决低压居民用电过程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12398系统的升级改造和12398标识管理和宣传工作,不断完善投诉举报联络员工作机制。
(三)围绕提高能力、强化素质,机关建设呈现新气象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电力监管新闻宣传工作。2012年,我办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累计共主动公开516条政府信息,督促全省各级供电企业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共3722条;在我办门户网站共登载信息1132条,点击量近167万人次,累计点击量351万人次;共编发《福建电力监管工作简报》23期,专报信息24期;建设我办视频会议系统,并逐步向市、县电力企业延伸。帮助协调解决《中国电力报》福建记者站在福建的相关工作。
重视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二次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制定“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方案和“学雷锋、见行动”工作计划,建立12398电力监管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省直歌唱比赛和健身活动取得较好的成绩,与革命老区村级和福州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体现了我办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机关风正气顺的工作局面越来越好。
2012年福建电力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建立在前几年工作基础上的。福建电监办成立以来,电监办机关全体干部同志开拓进取,大胆创新,辛勤工作,打基础、理关系、上水平、谋作为、求突破,福建电力监管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渐强,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成效有以下方面:
一是电力改革先行先试,直接交易试点规模全国最大。多买多卖、双侧竞争的具有市场化特征的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在福建先行先试。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商形成总电量80.87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电监办一成立,就组建具有特色的我省电力应急管理机构,我办主要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的电力应急管理。2007年在全国省级电监办中首次成功牵头组织实施省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2008年底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全部九个设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2012年结合福建电力系统实际提出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的机制体制建设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在全国率先全部完成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备案工作。出台国内首个火力发电机组配煤掺烧安全管理规定。率先制定福建省电力用户涉网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福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三是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率先建立燃煤发电企业经营状况监测预警制度、主要火电企业经营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和地县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情况报告及监管通报制度、地(县)电力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各级电力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监管制度。规范厂网电费结算监管,建立发电机组调试差额资金纳入全网辅助服务补偿资金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规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 率先制定监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统一全省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扶持民营电力施工企业,打破垄断,开放电力建设市场。提升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水平,各项许可管理基本实现电子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基本实现全覆盖。不断探索电力稽查新路,2007年依法对某无证施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成为全国电力监管机构执法“第一案”,在全国首次建立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及规范开展电力争议调解案例,都得到时任电监会主席尤权的充分肯定。
四是深化供电服务监管,把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按照民生优先的要求,加强供电服务监管,今年在全国率先把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上升为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吴新雄主席对福建“专项行动”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表示满意和赞扬,指示在全国推广福建开展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的做法,省领导孙春兰、苏树林、张志南也充分肯定福建电监办和供电企业所做的大量工作。
五是结合工作职能寻找抓手,增进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实效。举办电力行业节能减排论坛,发动55家电力企业签订《共建“高效、绿色海西电力”倡议书》,时任省长黄小晶在我办提交的《福建省“十一五”电力节能减排研究报告》上作重要批示。针对福建水电多的特点,联合有关部门积极解决水电弃水、线损过高、电价偏低等矛盾,取得明显效果。推进发电企业内部电量优化调剂的实施,促进大型环保机组多发电。结合福建实际和福建电监办工作职能,出台《福建省“十二五”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意见》。推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做好监管技术支持力量储备,建立福建省电力节能减排技术专家库。
六是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己任,积极拓展作为空间。(一)是积极争取电监会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这是电监会当时对派出机构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二)积极主动对地方电力发展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任务。如提出清理整顿非法直供和非法自供区的政策建议,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长和两位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解决了电网企业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几年来先后在平潭综合试验区电力发展、电力工程造价、风电建设、核电建设安全等方面形成20多个专题报告上报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省领导批办的电力安全工作、水电销往外省情况、内陆地区电源点布局、电厂粉煤灰对环境影响、送华东电量优化、节能替代发电运行机制和操作办法等问题都积极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三)开展电力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积极建言献策得到省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省政府领导多次作了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四)积极主动地帮助协调解决地方电力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如电费结算、火电企业自建电源送出工程回购、可再生能源全额上网、小水电经营问题等,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厂网双方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五)开展课题调研,推动相关政策出台。七年多来共完成20多个有较高质量的调研课题,汇编成4册电力监管工作研究课题调研报告。有3篇文章分别获得电力系统、电监会系统征文一等奖,有7篇文章在《中国电力报》上发表,在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做《新形势下电力安全文化的实践和探索》主体演讲。有多项调研成果受到政府、专家学者高度肯定并转化为政策,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有50多项监管工作具有创新意义或走在全国前列。
七是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组织机构不断健全,队伍力量不断加强,内设机构不断合理,工作关系不断理顺,有力地促进了电力监管能力的提升。提出“学习、创新、和谐、勤廉”的机关精神,荣获第十届、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国家电监会在《电力监管简报》专文刊载我办“以‘十抓’为重点,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文章。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福建电监办领导在日常工作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监管工作思路好。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电监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抓监督管理层面的法律规章空白点,在工作中没有出台相关管理规章办法的,充分利用地方政府推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开拓创新意识好。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把握电力工业发展规律、电力监管工作规律,不断创新电力监管工作理念、思路、机制和方式,破解监管难题,形成不少工作亮点,一些工作开创全国先河,或在全国名列前茅。三是调动干部积极性好。既严格要求,又有人性化,讲求工作方法,形成了一心一意搞监管,认认真真做工作的良好局面。四是机关工作氛围好。处室之间注意团结协作与主动配合,人际关系和谐,互帮互助的意识强,形成了整体的监管合力。
福建电力监管工作成绩有目共睹。成绩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来自于电监会、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来自于电力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来自于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办党组向郑宝强专员、张建平副专员,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电力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经济冷暖,电力先知;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经济走势,电力先导。分析判断电力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做好电力监管工作,保持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至关重要。我们要坚持“两点论”,认清当前形势,研判存在问题,既看到机遇又看到挑战,既增强信心也强化忧患意识,进一步提升电力监管工作水平,为实现2013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一)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
2012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和挑战,我省经济运行依然呈现较好态势,不仅经济总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内生动力、发展活力也得到了增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东部地区比较靠前位置。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3%左右,总量接近2万亿元;单位GDP能耗下降10%。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环境,明确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福建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也确定了今年经济增长11%左右的目标,明确了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仍是今年我省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从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环境来看,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特别是中央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都为我省发展提供了新的环境和机遇、新的空间和潜力。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为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比较多,特别是国内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产能过剩、成本上升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
(二)清醒认识当前电力形势
2012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有余,没有因出力不足出现拉闸限电情况,发电量1622.62亿千瓦时,比增2.76%,增速比全国低1.76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1579.50亿千瓦时,比增4.20%,增速比全国低1.26个百分点。主要特点有:一是用电量增速呈现前低后高,后四个月增速持续保持在5%以上,但低于年初预计数,也大幅低于2011年。影响用电增长放缓的主要因素有:水电发电量创历史最高,电力生产消耗电量大为减少;夏季气温低于往年因素,造成产业和居民用电低于上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日益显现,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速大幅回落。二是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有效落实,电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水电、风电做到优先保障性收购,上网电量大幅增加。三是受水电多、煤价低、利率降、政策好等有利因素影响,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经营状况均较为良好。四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安全生产形势好于往年。五是电力建设取得新的突破,电源结构更加优化。核电、抽蓄、太阳能装机均实现零的突破,电网建设投入加大,输电受阻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配网供电能力进一步增强。
预计2013年我省电力需求增长态势将继续趋于平稳,略好于去年,省内电力电量平衡有余。按来水偏枯、用电量增长7%进行平衡测算,2013年全省发电量约1715亿千瓦时,用电量约1679亿千瓦时,用电最高负荷2765万千瓦,全年总富余电量224亿千瓦时,富余率13.1%,主要火电厂利用小时4990左右。至2013年底全省装机4147万千瓦,比去年增长6.9%。2013年我省电力运行有利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力保障能力强劲。随着抽蓄电站、核电等大型机组和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机组的陆续投产,预计2013年将新增259万千瓦的电源支撑。二是电力企业扩大生产意愿强劲。2013年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及核电投产后挤压火电发电空间,同时市场电煤价格总体平稳,火电企业发电意愿相比往年更加强劲。三是省外电力市场仍有一定拓展空间。在平衡网厂收益,积极参与华东年度、季度、月度电量交易和省间电力余缺调剂方面,仍有进一步挖掘空间。2013年全省电力运行将面临不少新的难题:一是福建核电、抽蓄投产后,电源结构多样化将对调度和电网运行带来风险,优化发电调度和全网运行方式安排显得尤为重要。二是燃煤发电企业经营环境将更加复杂。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集中投产后,为我省节能减排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煤电的生产经营形势也将更加复杂。电煤并轨后,煤价走势总体呈略涨趋势,将对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大量机组投入脱硝后,省内催化剂液氨市场供应紧张,造成价格大幅上涨,增加了火电企业的成本压力。三是核电投产、沿海北电南送通道不足,台风、山火、地质灾害多发,电力安全生产形势面临新考验。
(三)清醒认识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面临的形势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党的十八大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两个深化”作为2020年的奋斗目标,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个加快”作为工作重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可以说,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时间越来越紧迫、思路越来越清晰、举措越来越具体,既为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要求。二是电力体制改革形势。中央确定2013年要实施电煤价格并轨改革,推进电煤市场化,全国电力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改革促监管、以监管促改革的电力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相应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电力市场化改革潮流不可逆转,电力体制改革将出现新机遇、迎来新春天。同时,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的阻力也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三是电力监管工作形势。我们在电力监管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打下的基础和形成的工作机制、组织体系、法规政策,为进一步做好电力监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013年将在13个省(市、区)设立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力量将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将不断加强,为加强电力监管工作注入新动力和活力。同时,随着电力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遇到深层次问题,对我们的工作产生新的考验和检验。
我们要认清当前经济发展、电力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科学分析电力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电力监管工作全局,把“四个监管服务”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更加积极地践行“四个监管服务”,为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这是我们多年来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电力监管道路总结出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今后继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电力监管道路必须遵循的根本工作原则。电力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要素,其“基础性”特征,决定了电力监管工作必须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电力发输配供用瞬时平衡,更具有“地域性”特征,决定了电力监管工作必须更加贴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力行业技术密集且发展迅速,其“专业性”特征,决定了电力监管工作必须服务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电力行业具有“网络性”、“公共性”特征,承担着提供社会普遍服务的责任,决定了电力监管工作必须服务人民群众。“四个监管服务”有机统一、相互联系、共为一体,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电力监管工作的本质内涵,成为推动电力监管工作有效、有序、有为开展的指南。“四个监管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事业中,更好地发挥电力监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因此,我们要把“四个监管服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电力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2013年主要电力监管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2013年福建电力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电监会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中共福建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的工作方针,以改革促监管、以监管促改革,以“四个监管服务”为主线,引领电力监管工作的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注重质量,求真务实,依法监管,全面提升电力监管工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福建提供支撑保障。
(一)紧紧围绕四项监管服务,增进服务大局实效。
1、围绕服务国家电力能源战略利益,切实抓好节能减排。⑴落实《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监管的评价标准》,开展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专项监管。推动电力企业挖潜增效、合理淘汰落后产能,使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和厂用电率,以及电网综合线损率等得到有效控制或进一步降低。⑵突出节能发电调度监管,推进完善和落实集团内合同电量优化,开展核电、燃气机组与燃煤机组发电权交易研究,合理安排系统旋转备用容量,实施火电机组运行方式优化,促进提高大型燃煤机组负荷率。⑶开展燃煤机组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专项督查,确保脱硫脱硝等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开展热电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及联网运行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对热电机组动态监管。⑷积极协调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问题,做好可再生能源电量上网情况监管。重点监督风电等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交易结算实施,推进主要流域梯级联合优化调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
2、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改革试点。⑴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认真总结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经验,深化2013年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早日实施第二批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结合第三批大用户直接交易方案,落实后石电厂与福欣特殊钢项目直接交易问题。⑵围绕电力发展、改革和监管的重大问题,围绕省领导高度重视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2013年电力监管课题计划,开展有深度的综合性电力监管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探索调研报告转化为政策和工作推动的途径。
3、围绕服务电力行业和电力企业认真做好运营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⑴进一步提高电力监管统计分析和预警预测的专业化水平,按照“练内功与借外力并重、专业性与综合性并蓄、传统方法和现代技术并举”的思路开展相关工作,增强统计分析和预警预测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⑵完善电力运行情况和电力企业经营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适当范围及时发布监测和预警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电力生产经营服务。⑶完善主要火电企业季度经营分析会制度。做好并轨后电煤供应和电煤价格预警预测分析,做好发电企业成本变化预警预测分析;按季度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开好经营分析会,探讨相关工作措施,提出监管意见建议。
4、围绕服务百姓,大力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巩固2012年福建省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实施的成效,按照民生优先、务求实效的要求, 以电监会提出的“两个不准”、“五个提高”为目标,大力推进2013年福建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放心用电、满意用电。⑴推动相关政策出台,推广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典型制度和措施,总结推广用电报装服务流程优化试点经验。 ⑵落实“一户一表”改造进度,确保全年全省计划完成9.151万户的改造目标。⑶落实“村村有缴费点”建设,完成剩余1457个行政村缴费点的建设目标。⑷督促供电企业建立配电网投资增速与居民用电需求增长相匹配的机制。⑸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机制。
(二)紧紧围绕专项监管,提升履行监管职能水平。
1、加强电力安全监管。⑴开展电网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落实电监会《关于加强电网运行管理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紧急通知》,开展《福建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风险防范机制研究》课题研究,出台《福建省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新投产的核电机组和抽水蓄能发电机组的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加快推进“北电南送”通道等主网输变电重点工程建设,指导电力企业将技术监督管理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重解决福建省电力系统重大隐患的整改,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做到安全可控、能控、在控。⑵开展预防人身事故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加强电力行业反违章工作,研究制定电监会《加强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的落实措施,修订完善《福建省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和现场检修安全管理,推进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落实电监会《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着重解决福建省电力系统违章施工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频发问题。⑶开展发电设备安全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配合电监会编制《燃气机组安全运行专项监管方案》,开展燃气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状况专项检查,分析燃气机组的运行特性、故障规律和优化调度,配合出台《燃气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管理规定》。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电监会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和百万千瓦级大型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可靠性管理和非计划停运考核,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着重解决燃气机组设备缺陷引发的故障高发问题,重点加强核电站和大型火电厂的安全监管,防止非计划停运和主设备损坏。⑷开展电力网络信息安全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配合电监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修订工作,细化福建省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开展福建省电力企业二次安全防护评估,开展电力行业信息安全水平评价和等级保护建设整改,建立电力行业工控设备及系统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检测、预警、通报、排查、整改机制。着重解决电力企业关键工控设备的信息安全漏洞问题,确保工控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2、加强电力交易及市场秩序监管。(1)开展电力余缺调剂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推进省内交易和跨省交易细则完善,建立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会商机制;做好电能交易信息的分析评价和信息发布。着重解决燃煤发电企业发电小时下降的问题,协调推进扩大跨省电能交易规模。(2)开展厂网公平交易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加强对交易价格的监督检查,保障价格合理、交易公平、结算及时;协调厂网关系,严肃调度计量,强化运营责任;加强合同电量优化,提高节能环保高效机组发电利用小时。着重促进环保高效大机组多发满发。(3)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加强风电、太阳能电站并网与节能调度监管,监督落实风电、太阳能节能优化调度监管办法;配合电监会,协调解决电力企业及时足额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着重解决局部地区出现的弃风、弃水等现象。(4)开展电源项目接入电网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加强新建电源项目接入输电网监管和信息公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电源公平接入,电网无歧视开放;加强系统旋转备用容量监管。着重规范电源送出工程投资建设行为,消除安全隐患。(5)健全各级厂网联席会议平台,主要任务是扩大信息发布内容,努力创造厂网双方协商、议事、决策的功能,着重协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6)加强发电并网秩序监管。主要任务是开展全省并网运行电厂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清理整顿,督促落实《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着重把好市场准入与退出关。(7)加强发电厂并网考核、辅助服务补偿监管。主要任务是开展发电机组最小运行方式核定、辅助服务能力确认工作,完善“两个细则”条款以及考核公示和结算实施,着重抓好数据统计、公示、发布监管,规范按月统计、按季度结算工作。
3、加强成本与价格监管。(1)开展电力企业财务经营与成本构成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以“四率”(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保值增值率)为重点,开展电网企业财务及经营信息公开专项监管;开展电网企业电价构成及价差收益情况监管。着重解决财务经营信息不透明问题,促进电网企业提高经营效率。(2)开展发电与输电成本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宣贯落实电监会新修订《输电成本核算办法》,开展发电成本、输电成本专项监管;选择部分供电企业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核算试点,积极开展相关监管工作研究,为电力企业的输配电价改革、成本监管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开展电网企业电价构成及价差收益专项监管,开展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政策实施情况专项监管,加强差别化电价执行监管。着重解决电力企业成本支出不合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3)开展重点电网工程造价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配合电监会开展2011、2012年度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电网工程的全过程监管。着重反映电网工程造价水平,为科学核定价格奠定基础。
4、加强供电监管。⑴进一步加强供电常态化监管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宣贯《供电服务规范》、《农电监管实施细则》、《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监管实施意见》和《供电常态化监管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依托供电监管体系建设和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与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探索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供电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供电定点监管和重点核查,指导供电企业系统规范供电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提升供电工作水平;监督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适时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着重解决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能力、效率和供电企业供电工作水平提升问题,建立健全供电监管长效机制。⑵开展电力业扩报装行为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会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省电力公司出台《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及制定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执行《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和《10(6)KV以上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规范》,监督落实《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继续完善“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与监管信息系统”, 探索建立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分析和信息披露制度、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对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在线监管;结合宣贯《供电服务规范》加强供电服务监管,完善供电监管谈话机制。着重解决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服务不到位问题,持续推进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规范化建设。⑶重点监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供电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任务是:密切跟踪省电力公司落实《福建电监办关于加快平潭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的监管意见》的情况,督促超前做好平潭电网的规划,加快平潭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平潭电网,加强平潭电网管理。着重解决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和发展的电力供应保障问题。
5、加强输电监管。⑴深化电力调度监管。主要任务是:开展电力调度监管指标评价工作;开展年度运行方式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电网重大运行方式变化及存在问题,督促省调制定并实施电网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继续督促实施《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贯彻实施《电力系统旋转备用容量监管办法》,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系统旋转备用容量,实施火电机组运行方式优化。着重解决电力调度机构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大型燃煤机组负荷率。⑵开展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组织电力企业贯彻执行《风电场弃风电量计算办法(试行)》、《风电、光伏发电节能优化调度监管办法》,推行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协调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矛盾,重点跟踪弃风、弃水动态,督促电力调度机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调度服务能力和水平。着重解决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问题。⑶开展电源项目接入电网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组织电力企业贯彻执行《新建电源项目接入输电网信息公开监管办法》,督促电网企业同步规划和建设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及时跟踪并积极协调电源送出工程建设受阻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问题,促进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⑷配合电监会开展重点电网工程造价专项监管。主要任务是:开展电力工程造价常态监管,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填报2012年度已投产电力工程造价资料,并汇总分析,配合国家电监会编制《2011、2012年度投产电力工程造价情况通报》。着重解决重点电网工程造价水平披露问题。
6、加强市场准入监管。⑴完善电力市场准入制度。主要任务是完善符合专业化趋势的新能源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发电领域;理顺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尤其是小水电企业的管理关系,建立发电业务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开展输供电企业、承装(修、试)企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完善许可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省外承装(修、试)企业跨区作业报告和承装(修、试)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管理。着力解决发电企业、输供电企业、承装(修、试)企业和进网作业电工市场准入监管,清理借用资质、出借资质及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现象。⑵开展许可综合检查。主要任务是按照常态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年度自查与专项检查相衔接、定点核查与综合检查相配合的原则,以县调1MW及以下发电企业持证情况排查、输供电企业落实2012年专题会议及综合评价、承装(修、试)企业资质对位及借用出借资质清理为重点,开展电力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电力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⑶强化电工持证监管。主要任务是针对电力用户、施工企业等不同单位的进网作业电工,采用不同的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福建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电工持证进网作业行为;督促考试点充分利用营业窗口、媒体、网络等方式,加大续期培训宣传力度,全力完成续期注册工作目标。着力解决电工持证率和续期率的进一步提高。⑷推进电力维保市场,落实电力用户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规范,统一电力用户预防性试验内容及试验报告格式;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电力承装修试市场的自律行动公约》要求,加强电力用户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市场主体自律建设。⑸发挥行业中介作用。充分发挥省电力咨询协会及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自律、服务、引导的作用,加强相应岗位人员培训,指导并做好许可证到期企业的许可延续准备工作。
(三)紧紧围绕行政执法,进一步发挥电力行政执法效力。
1、依法依规加大电力稽查案件执法力度。继续落实供电企业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电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依法查处、处罚电力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典型案例,确保电力监管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影响力,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秩序。
2、加强完善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工作。督促居民用电投诉处理,开展提升12398知晓度及投诉处理群众满意率专项监管;完善电力监管稽查信息系统,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渠道,提高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定期召开投诉举报联络员会议,规范电力企业先行调查的交办、反馈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定期上报电力稽查信息台帐、动态;按季公布投诉举报事项办理信息。
3、积极开展电力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以电力争议调解办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电力争议调解程序,完善电力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电力争议调解员的水平,努力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争议,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电力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运用裁决手段调解并网互联中的矛盾。
4、充分发挥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作用。适时召集电力监管社会监督员开展对电力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和我办的监管工作状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听取监督员对电力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业务监管和稽查工作改进完善。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稽查工作的新路子。
(四)紧紧围绕提升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1、加强机关基础建设。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依托《中国电力报》驻派出机构新闻通讯站和营运中心,加大福建电力发展、改革和监管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电力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实现方式和渠道,研究建立电力交易及财务成本监管信息系统。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电力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个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办法》,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以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和机关精神。
3、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提升干部职工经受“四大考验”和防患“四大危险”的能力,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认真执行中央最近出台的八项规定和电监会21条具体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电监会和省委的要求上来,重点在改进文风会风、改进廉洁从政、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业务检查、改进服务企业上下功夫,每个监管工作人员都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监管对象面前为监管机构树立良好形象,要结合我办实际,把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与提高制度执行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管权。
2013年电力监管任务艰巨而光荣,希望大家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进取的态度、充足的干劲,推动福建电力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在此,我强调几点:一要坚持团结协作。做好电力监管工作,有一个团结和谐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大家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集体形象和集体荣誉感,珍惜合作共事的机会,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处级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有团结协作意识,更要在行动上有团结协作能力,落实到具体各项工作中去,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凝聚合力推动工作。二要坚持准确定位。有定位意识,正确把握各自职责定位,全面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机关工作中,岗位角色不同,定位是不同的,同时定位也因角色的需要在不断发展变化。定位不准确、没把握好,工作就会出问题。因此,我们开展任何工作,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定位,积极主动履责,不包揽、不推诿,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要坚持良好作风。要务实。不搞花架子,不讲虚话、空话、套话,对工作要实实在在、认真对待,对同事要平等相处、互相尊重。要民主。对电力监管工作要底子清、情况明。在工作中要注意集思广益,听取政府、企业等各方意见,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真诚。有矛盾和分歧是正常的,只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多交流多沟通,就能协调好矛盾和困难。思想不通,干起活来就没味道,工作就不顺。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加强了解和对话,求得共同一致。有想法如实讲出来,既不要回避矛盾,也不在背后制造矛盾,凡事要心口一致,以理服人。四要坚持公平公正。就是要做到一切讲正义讲正气讲正直,为人处事公道正派、是非分明,不搞小团体利益,不搞厚此薄彼、亲疏有别,让人心服口服。特别是对事情绝不能模棱两可,要态度鲜明,站正立场,做到既决策快又不草率。五要坚持敢于担当。一个干部的担当、责任,最重要的是体现在不怕事、解难事上。我们的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真正做到该说的话敢说,该管的事敢管,该负的责敢负,勇于担当可能带来的风险。每项工作要明确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经办人,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六要坚持保护干部。批评和爱护这不是彼此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都是为了保护干部。在发生问题时,该批评要批评、该检查要检查、该问责要问责,对干部多谈心、多帮助、多批评,就是对干部的最大保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学会沟通与交流,常与领导、下属、同事交流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做到心口合一、推心置腹、真诚待人、有情有义,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同志们,鱼跃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时代把电力监管工作推到新的高度。我们一定要在电监会党组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倍加珍惜缘分,倍加发奋工作,倍加维护良好工作氛围和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福建电力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福建提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