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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加大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2006-08-24 10:5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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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提出了十项专项整治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安全。

 

1.基建安全组织及监督管理体系健全。从公司基建部到基层各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都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现场项目部、监理部都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能够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需要。

 

2.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公司与下属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班组及个人,做到安全责任到人。同时按照“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协调作用。目前,在建工程在开工前都签订了安全施工协议书或在合同中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同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措施补助费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监督使用,全额支付。

 

3.项目安委会职责得到落实。在建项目均按规定成立了安委会,由建设单位领导任安委会主任,施工单位领导、总监任安委会副主任,聘请了2位及以上的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及协调职责得到落实。经检查,我公司各参建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工管理规定(试行)》,在建工程不存在二次分包或违法转包现象。

 

    4.安全许可证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安全资格预审制度,在招标阶段,对投标人的安全资格与安全业绩及项目经理等主要成员施工业绩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投标。总包商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列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犷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了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代表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出要求。各施工单位按总体策划要求编制了二次策划方案和危险点(危险源)分析及预控措施,并落实到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同时,各施工单位的所有施工项目均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对重要分项工程和特殊施工作业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方案。

 

6.强化基建安全的监督管理。省公司成立了基建安全小组,不定期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安全隐患,并加大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考核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和管理上漏洞。

 

7.加强特种设备、大型机械的管理。各参建单位加强了对特种设备、大型机械安装、拆除、转移全过程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健全了管理制度、台帐,做好维护,确保机况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对安装、拆除编制了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制定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8.积极开展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立功竞赛活动。今年省公司确定了10 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对口立功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把开展“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理念贯穿到安全文明施工中,营造浓厚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达到互相学习、彼此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提高了公司系统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9.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创建活动。福州500千伏东台变被国家电网公司列入全国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省公司又确定了福州220千伏峡南变等四个省级样板工地。通过创建样板工地活动,带动了全省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化、无违章、节约型、环保型”目标。

 

10.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加强对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一线人员充分掌握危险源(点)分析,做好预控措施,按章操作,规范作业行为。对新入场人员及民工做到安全教育100%。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人员、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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