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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六十年福建能源建设成效显著
2009-09-09 17:23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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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能源经历了艰难而光辉的历程。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已从煤炭、水力为主发展到煤炭、电力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相结合的能源资源结构。煤炭、电力业已具有一定规模,天然气和石油加工业也已崛起,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能源工业生产体系,有力地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能源建设成就显著

 

  福建能源资源储量有限,缺油少煤,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资源不足成为福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国家对能源工业建设采取一系列倾斜政策。在战略上把能源工业建设列为重点,采取征收电力建设资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发行国家建设债券和利用外资等措施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加大了煤炭、电力和石油加工业三大能源行业的建设投资力度。

 

  (一)煤炭工业建设

 

  福建煤炭工业经过60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了从煤田地质勘探到设计、科研、矿区建设、煤炭生产、煤炭加工、煤矿机械制造等完整的工业体系。1958—1960年开发了苏邦、漳平、邵武、龙岩4个重点矿区。60年代中期,漳平大坑四号井、邵武一、二号井先后建成投产,从此福建有了第一批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建成的正规化矿井。从三五五五计划期间,建成了永定、永安、龙岩、上京、天湖山五大矿区。二十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在原有矿区基础上新建矿井26处,矿井机械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建成永定、永安两个规模较大的新型矿区,以及与矿区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筛选厂、输变电工程。至2008年未,全省煤矿生产矿井329处,其中设施装备完善、技术力量较雄厚的省属国有生产矿井29处,地方国有煤矿、乡镇集体及个体煤矿300处。原煤生产能力2116万吨,为1960年的6倍。

 

  (二)电力工业建设

 

  1.水电开发成果卓著。建国初期,全省只有33个小电厂,装机容量仅为7470千瓦,年发电量为670万千瓦时。19513月,古田溪水电站一期工程正式开工,拉开了福建电力工业建设的序幕。1978年南靖船场溪水电站、永安安砂水电站、1980年华安水电站、泰宁池潭水电站相继建成。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国门打开,集资办电兴起,福建水电开发进入历史最辉煌的时期,沙溪口水电站、华东地区最大的水口水电站陆续建成。三明沙溪、金溪、尤溪流域等10座中型水电、龙岩的万安溪、棉花滩水电站工程、闽东地区的穆阳溪水电站也陆续建成投产。2008年,全省水电开发率达98%以上,水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57.9万千瓦。

 

  2.火电建设从小到大,初具规模。火电是能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受水情制约,一年四季能够均衡稳定发电的优势。二十世纪50年代末,随着鹰厦铁路的建成和地方小煤矿的开发,一批以燃烧当地无烟煤为主的中温中压和高温高压火电厂先后在邵武、龙岩、厦门、永安等地陆续上马。二十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这些火电厂为福建省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地历史性贡献。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福建火电在上规模、上水平方面,掀开崭新的一页。永安火电厂扩建、漳平火电厂投产;华能福州电厂、厦门嵩屿电厂的建成标志着福建的火电机组步入了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高自动化发展新阶段。台商独资的漳州后石电厂于1999年底投产,外商独资、原省电力局承担安装和运行的莆田湄洲湾电厂一期工程亦于19983月开工。十一五规划期间开工建设的大型燃煤发电厂有:大唐宁德电厂、华电福清江阴电厂和连江可门电厂、华能福州电厂三期扩建,以及以大代小的龙岩坑口电厂等。随着电力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福建电网发电严重依赖靠天吃饭、受水制约的历史结束。通过大规模的电力工业建设,到2008年底全省装机容量2626.7万千瓦,为1949年的3502倍、1990年的6.8倍。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536.6万千瓦,占58.5%,水电装机1057.9万千瓦,占40.3%。电力工业的迅猛发展为全省国民经济提供了稳定、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

 

  3.电源电网建设加快。福建电网工业于1956年建成闽北电网,60年代末建成闽西南电网,1980年形成全省统一电网,1994年实现220千伏主网架双回环网,九五期间开始构筑500千伏主网架等。十五期间新增500千伏降压变2座,扩建2座,新增容量440万千伏安,线路878;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共增加容量993万千伏安,线路16502007年底全省已投运500千伏变电站9座、开关站1座,500千伏降压变总容量达1130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203220千伏公用变电站90座,变电容量265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6615。已形成从南到北、由后石电厂至福州变、宁德开关站的500千伏沿海23回路主干通道,并通过水口电站向西部三阳变延伸,同时由宁德开关站至浙江双龙变的2500千伏线路并入华东电网。2008年建成、投产宁德变和东台二期扩建、大园变等3500千伏变电站,变电容量375万千伏安、线路116;公里建成、投产220千伏新建变电站10座、扩建10座,变电容量402万千伏安,线路888;公里投产110千伏变电容量391万千伏安,线路986。全省220千伏主网结构为双回环网,覆盖了全省九个地区()。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覆盖率达95%以上),九个设区市城市电网改造和县城网改造,降低了线损率,提高了供电能力、质量和安全可靠性。全省已初步形成以500千伏电网为主骨架,高、中、低压电网覆盖全省城乡的电力供应体系。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公里

 

  (三)石油加工工业迅速崛起

 

  投资32.38亿元于19939月建成的福建炼油厂(后更名为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结束了福建成品油全部依靠省外购进的历史,经过扩建,到2008年炼油能力达到400万吨。20073月,由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和沙特阿美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兴建的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将把炼油能力扩大到1200万吨,已于20095月底投料试车,将于下半年全面投产。该公司全面投产后,将带动中下游石油化工、新型材料、纺织、电子、汽车等产业迅速发展,推动泉港及周边区域形成石化产业集群,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四)新能源建设方兴未艾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能源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核电站、燃气发电站、大型石油化工项目,以及风电和生物质能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都全面付诸实施,建成后将有效地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实现能源多元化的发展。

 

  20082月,宁德核电站一期4×100万千瓦工程开工建设,同年11月,福清核电站一期2×100万千瓦工程开工建设,这两个核电站预计于十二五中后期陆续建成投产。发展核电将为海西发展突破能源瓶颈,提供持久支撑力。

 

  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是福建省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首次合作、共同推动的大型能源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完全由国内企业自主引进、建设、管理的大型液化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40亿元,由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运输项目,莆田、晋江和厦门3个燃气电厂以及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5个城市燃气利用工程共10个分项目组成,建设规模为260万吨LNG/年。来自印尼东固气田的液化天然气,通过海运到莆田秀屿港,经气化后由输气干线输送到全省沿海的5大中心城市。20087月,莆田成为首个通气城市;200812月,莆田燃气电厂首台机组正式投产,实现了福建省燃气发电零的突破;20096月,3个燃气电厂和5个城市燃气项目均已投入使用,3个燃气电厂总装机容量35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亿千瓦时,将有效改善福建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5个城市燃气利用工程项目,将为福建沿海400万人提供清洁、安全、优质的生活用气,还可为工业企业提供优质燃料。液化天然气项目在福建落地,将成为海西加快发展的助推器。

 

  在继续开发中小型水电站、提高地方电网自供能力的同时,福建积极地开发利用风电、生物柴油、农村沼气、城市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促使新能源逐步迈上产业化发展的轨道,翻开了能源建设史上崭新的一页,全省已建成福州红庙岭、厦门后坑、石狮和晋江等6处垃圾发电厂,装机容量9.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7500吨。目前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工业废弃有机物处理量较多的县城,正在加紧建设的垃圾发电厂有5处,装机容量5.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3150吨。预计在十一五期间绝大部分项目都可建成投产。自2002年以来,福建省在国内率先发展生物柴油工业化生产。目前福建已建立起有一定规模、设备装置技术比较高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12家,形成35万吨左右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省柴油消费量10%左右。到2007年,全省累计建成养殖场沼气工程988处,容积34万立方米,年产沼气4400多万立方米;2008年,又有68处投入运行。

 

  二、能源生产快速增长

 

  福建省一次能源生产以煤炭、水电为主。建国以来,能源生产建设逐步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福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能源行业投入的加大,促进了能源生产的快速发展,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从建国初期不到1万吨标准煤、1978461万吨标准煤,发展到2008年达2940.5万吨标准煤,1978-2008年均递增6.4%,原煤产量从1949年的200吨、1978年的423.05万吨、到2008年的2243万吨,2008年产量比1978年增长4.3倍;原煤行业工业总产值从19780.7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79.4亿元;发电量从1949年的670万千瓦时、1978年的34.75亿千瓦时发展到2008年的1085.84亿千瓦时,2008年产量比1978年增长30.2倍。其中,水电从1978年的24.43亿千瓦时发展到2008年的331.6亿千瓦时,增长12.6倍。电力工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2.44亿元跃升到2008年的371.46亿元;成品油、液化气生产从一片空白到1993年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建成投产,2008年成品油产量209.7万吨、液化气21.6万吨,总产值达167.3亿元。2008年全省垃圾发电量3.63亿千瓦时,其它生物质发电量15万千瓦时。

 

  三、能源消费结构日趋优化

 

  (一)能源消费量稳步增长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能源需求不断增大,2008年能源消费总量8238.4万吨标准煤,比1978年的688万吨标准煤增加7550.4万吨标准煤,年平均增长8.6%。能源消费品种结构以煤炭为主,2008年在一次能源和省外调入能源消费构成中,煤品燃料占64.8%,油品燃料占18.9%,水电和风电占16%,天然气占0.3%。一次能源供给率为35.7%。六成以上能源需求量需外供。能源供应渠道进一步拓宽。十五期间,大力开拓国外省外能源资源市场,努力增加能源供应渠道,较好地保障了能源的稳定供应。发电所需烟煤均靠省外调入。烟煤从以山西、内蒙供应为主调整为华北、西南和国外进口多渠道供应;无烟煤由本省自产供应发展为以省内自产煤供应为主,越南、朝鲜等进口煤为补充的格局。电力市场改变了自我平衡的封闭状况,加入华东电力市场,实现电力互供、余缺调剂,提高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优质能源增长速度快于煤炭消费增长速度。从能源品种看,其中优质能源电力、油品增长速度快于煤炭消费增长速度,1990年至2008年,电力消费年均增长12.2%、成品油消费年均增长11.7%、煤炭年均增长8.9%。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从能源消费品种构成看,终端能源消费品种结构得到优化,电力消费比重从1990年的37.4%提高到2008年的44.5%;石油制品消费比重从1990年的12.2%提高至2008年的18.7%;终端煤炭消费比重从1990年的46.9%降低至2008年的26.6%,降低了20.3个百分点。

 

 

  (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的提高不仅反映经济、科技进步状况,还反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近年来,福建一方面重视合理利用全社会能源,推进节能发展,每万吨标准煤产生的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83元增加到200811292元(按2000年可比价计),年平均增长3.8%;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选择最具发展潜力、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风力发电、生物柴油、农村沼气、城市垃圾发电四种可再生能源列为新兴产业,在加快建设海西大背景下,促进其更快地发展。

 

  (四)能源弹性系数处于较低水平

 

  能源弹性系数是国际通用的用于反映能源消费增长与经济增长关系的重要指标。能源消费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福建能源消费增长变化较大,1975年以前,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大大超过经济发展速度,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多在3以上。1976年以来,弹性系数降到1以下,即能源消费增长低于经济增长,1978年至2008年期间,福建省的能源消费年均增长8.6%,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8%,能源弹性系数为0.67,这个期间能源与经济发展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反映了福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有限的能源支持了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

 

  四、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在提高能源使用管理水平,推进能源技术进步,减少能源消耗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八五九五期间,能源消费年均增长为8.3%4.6%,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为18.4%11.5%,年均节能率分别达到8.5%6.2%十五期间能源消费年均增长为11.5%,略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能源作为基本国策,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十一五时期单位GDP能耗降低16%作为经济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更加显现节能工作的重要性。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的节能工作,明确指出节能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民族复兴、和谐社会建设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落实。2006以来,福建省人民政府先后召开全省节能工作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福建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全面推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作了新的部署,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公布能耗指标。从2006年开始,福建建立了GDP能耗指标联合公告制度,对全省及各设区市单位GDP能耗及降低率、单位GDP电耗及降低率、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及降低率等指标进行公告。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和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认真开展水泥、钢铁、小火电、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08年淘汰水泥落后产能709.1万吨、造纸落后产能15万吨、铁合金落后产能2000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02.6万千瓦。2008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84万吨标准煤(2005年可比价),比2005年下降10.6%。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促进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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