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划引导、规模控制、条件约束、科学评估、现场监管”的工作要求,开展已核准的在建火电项目现场监管。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火电项目建设监管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对对福建华电邵武电厂三期(2×660MW)、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2×1000MW)、国投湄洲湾第二发电厂(2×1000MW)、福建神华罗源湾电厂(2×1000MW)和福建华能罗源电厂(2×660MW)共5座已核准在建火电项目进行现场监管检查。检查组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核准文件要求,重点监管“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情况,要求项目业主单位管控工程合理进度,设计和设备选型严格执行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新要求,机组试运行中发现指标不满足核准文件要求的必须落实技改措施,确保新机达标投产。
今后,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按照监管职责要求,继续开展火电项目优选及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全过程监管,切实维护火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确保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