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部署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持续深化省间电力互济协作,推动独立新型储能参与省间交易,促进灵活调节资源跨省优化配置。
福建能源监管办推动完善交易规则、数据交互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制度,促进省内电力市场与区域市场有效衔接,为省内经营主体参与省间交易创造条件。指导市场运营机构做好交易组织和市场培育,推动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参与华东省间D-3日滚动撮合交易。9月30日,福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成功中标44兆瓦时,实现独立新型储能首次参与华东省间互济交易,为拓展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省间电力互济交易路径、促进灵活调节资源跨省优化配置积累了实践经验。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完善省内市场与区域市场衔接,拓展独立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省间交易的渠道,推动更多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省间电力互济,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跨省优化配置能力,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