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受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委托,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组织审核专家组对福建省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平潭一期风电场)、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连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2家企业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报告进行了报告质量审核,并向我办报送了《关于报送福建省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达标单位:福建省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平潭一期风电场)
上级单位: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评审机构: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评审得分:75.6
二、达标单位: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连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上级单位: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评审机构: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评审得分:72.0
公告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电力安全监管处反映。
(电话:0591-87028928,传真:0591-87028915)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