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用电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对《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闽监能稽查〔2018〕6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4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591-870289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cfj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