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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邵武市涛婧劳务服务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监能罚字〔2025〕3号
违法事实: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27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