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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监能罚字〔2025〕4号
违法事实: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4.59万元,罚款2.27万元,合计罚没6.8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1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