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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陕西旭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92488.3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4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