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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监能罚字〔2026〕21号)
2026-07-16 15:24 来源: 福建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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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改正,仍存在集中报价、串通报价行为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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