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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改正,仍存在集中报价、串通报价行为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