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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给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九十九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7.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2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