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公司对一企业开展厂房安全设计专篇的过程中,产生以下疑问希望得到解答: 该企业扩建一座甲类厂房及一座丁类厂房,并打算在丁类厂房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贵局2021年底发布的《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五条严禁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此类建筑物附近的其他建筑物或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保证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必要时加大防火间距。要充分考虑工商业建筑物生产形式、经营业务变化,以及业主、使用方变更等因素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的影响。”,我司向企业提出甲类厂房与丁类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该企业的承建方说咨询过多家光伏企业,未听说有此类规定,且为征求意见稿,不作为决策依据。 所以希望从贵局能够得到全面、精确的答复,甲类厂房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必须要不小于30米的距离。谢谢!
留言时间:2022-11-01
答复: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监管范围。你所咨询问题属消防监督范围,建议向消防行政监督管理问题咨询,以得到权威答复。
答复时间:2022-11-01
答复单位: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