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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监办2006年稽查工作信息分析
2007-02-01 11:51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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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总体情况分析

截至20061231,福州电监办累计接到各地投诉举报及各类咨询件213件,其中投诉32件、举报12件、各类咨询169件。已办结203件,办结率95.3%,平均办理时限为17天。

受理的投诉举报件中涉及供电服务类11件,占25%,电价执行类5件、占11.4%,电力安全类11件、占25%,业务许可类1件、占2.3%,其它事项16件、占36.3%

咨询及其它事项中涉及供电服务64件、占37.8%,电价执行4件、占2.3%,电力安全8件、占4.7%,业务许可6件、占3.5%,其他事项87件、占51.4%

2006年度,福州电监办对不属于电力监管职责范围内的26件事项不予受理,如劳动人事纠纷、窃电处理纠纷、无事实和证据的举报行为等。因跨年度,2006年度未办结件10件,其中投诉举报件6件、咨询类4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案件反映的问题分析

各类事项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于电力安全、电价执行和供电服务方面。

1、电力安全方面主要是输电线路及变电设施与建筑房屋安全距离纠纷、低压供电线路和配电设施安全规范等问题。

2、电价执行方面主要是小水电企业与供电企业之间对上网承担线损量纠纷以及供电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

3、供电服务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

1)停送电问题。主要反映部分县级供电企业在未事先告知用户的情况下实施停电,造成用户的不满,引发用户的投诉。

2)欠缴费问题。一是某些县级供电企业居民用户无法获取月度电费通知信息;二是部分供电单位委托缴费银行单一,造成用户缴费不便;三是个别供电单位与代缴银行间的技术支持系统存在问题,发生用户电费存款有余额但被供电单位误认为欠费而被停电的现象,致使用户不满。

3)电压质量问题。一些县城和农村偏远地区由于供电网架改造滞后、配电设施老化产生用户受电端电压偏低或电压不稳现象。

4)一户一表改造和收费问题。一是在城网改造中强制性进行一户一表扩容改造并收取费用;二是某些居住小区供配电设施维护和管理纠纷;三是农网改造遗留的未网改的少数地方电价高,供电质量差。

5)低压供电安全问题。在突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后,低压供电线路和表计受到影响,产生安全隐患而未及时解决。

 

                           福州电监办价格财务处

                       二○○七年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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