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单位:
为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续期注册管理,保障供用电安全,根据《福建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训单位应加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续期注册管理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续期注册管理规定,规范进网作业电工续期培训及续期注册工作流程,
二、2008年6月30日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注册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需要继续从事进网作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续期注册申请。逾期未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的,视为未注册,不得再从事进网作业。
三、进网作业电工续期培训实行统一教材,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制度。
四、培训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1和附件2所列的工作流程执行。规范进网作业电工续期培训行为,保证进网作业电工续期培训质量,提高进网作业电工理论和实操素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