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工作报告
2009-10-29 16:13 来源: 本站

Aa

字体:
|
|
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秘书长 陈铭辉
(2009年10月29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电力承装修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大会。首先感谢省科协、省民政厅、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对专委会前期工作的大力支持,专委会将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章程,在服务、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前提下,建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业自律机制,不辜负发、输、供、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期望,积极推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化建设,为我省电力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专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 “十七大”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草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福建电力建设事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作贡献。遵循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章程,切实履行职贵,发挥沟通作用,认真做好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积极推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公平开放。
二、工作目标
专委会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行业自律,逐步开展培训、咨询、服务等中介服务,努力做好福州电监办委托的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建设统一规范,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任务
2009年是专委会起步年,直接关系到专委会今后的长远发展,更加需要会员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克服困难,励精图治,共同为专委会的发展献计献策,添砖加瓦。经初步研究,近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章程,制定专委会工作规则,并不断完善档案、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规范,确保专委会运行有章可循、依法规范。
(二)落实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章程和专委会工作规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会员收取2009、2010年度会费,确保收缴率100%。年底前基本完成2009、2010年会费收缴工作。
(三) 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为切实发挥效能、逐步发展壮大专委会,努力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严格依据专委会工作规则,按照入会自愿的原则,积极发展会员,扩大专委会影响。以持证企业为主要发展对象,拓展会员数量。
(四)开展岗位培训工作。针对监管工作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多种岗位培训。受福州电监办委托,重点开展高压、低压、特种进网作业电工和安装工长等教育培训。邀请有关教授或专家,进行有实用性、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
(五)启动建设网站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传播广、速度快、内容多的特点,启动建设专委会网站。通过网站将业务信息、会员信息、协会信息、政策信息等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会员及全社会,为会员及全社会提供无偿便捷的信息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共享与交流。
(六)信息资料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有资质、业绩好的企业,提高福建企业知名度,为业主招标、企业投标服务,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市场行为;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交流,通过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迫切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商务信息、程序流程和业务指南等资料,指导企业规范运营。
(七)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制定行规会规,约束会员行为,促进企业共同维护(修、试)电力设施市场,自觉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八)做好会员协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从共赢的目的出发,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对会员之间因市场竞争、工程设施、与设备、器材制造供应商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的纠纷和争端或损害会员权益的事件,进行调解、协调,必要时协助会员进行相关诉讼。
(九)规范施工市场行为。针对依然存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垄断行为,充分发挥专委会维权作用,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监管机构反映工程发包、业扩报装、竣工验收等业务流程中,侵害会员利益的行为,集中反映会员诉求,并提出积极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
(十)加强施工市场管理。协助电力监管等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无证施工,超越许可等级范围施工,抵制倒卖、涂改、出租、出借许可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管,积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十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配合福州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检查,确保检查意见公平公正,维护政府依法高效、公正廉洁的形象。
(十二)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接受政府部门或企业的委托,发挥专委会会员广泛,资源充足的优势,切实开展卓有成效的咨询服务工作,真心实意为政府和企业服务。配合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扎扎实实办好实事。召开会员座谈会,认真倾听会员意见和建议,听取会员意见和诉求,逐一研究答复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实在在为会员办实事,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和市场公平竞争的桎梏。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积极要求对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等引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打破垄断,面向所有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开招标。
(十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实际,协调省级工程管理部门,起草我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标准和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秩序和行为。
(十五)开展项目评优活动。配合监管机构做好持证企业的服务水平、质量水平、信用水平等分项评估或综合评估。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对总体评价较低或有严重违规的持证企业,建议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暂停其参与工程的资格
同志们,专委会成立省科协、省民政厅、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领导的关心分不开,同时,得到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鼎力支持。2010年,专委会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章程和专委会工作规则,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努力构建规范、公平、和谐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