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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福建省辉丽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监能罚字〔2024〕10号
违法事实:违法分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3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