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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处罚单位:福建省能化古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监能罚字〔2024〕12号
违法事实:未建立电力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处罚内容:处人民币玖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3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