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福建能源监管办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能源监管办综合处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9层;邮编:350003;电话: 0591-87028906;传真:0591-87028915)。
一、概述
2016年,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能源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力度,以及时、真实、便民为原则,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福建能源监管办通过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福建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655条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上也有所提升。其中,政策法规类18条; 市场监管类35条; 行业监管类12条; 能源稽查类10条;安全监管类77条; 机关党建类23条;综合信息类95条;行政许可类347条,主要为三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情况; 监管报告类38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点击数达340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福建能源监管办收到1份信息公开申请,已按规定时限进行了答复。
四、复议、咨询、投诉情况
2016年度福建能源监管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