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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监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009-03-20 16:03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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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福州电监办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实现电力监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道德规范

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时时处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实事求是,秉公执政。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正确行使权力,依法行政,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

三、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清正廉洁,预防腐败,一心为公。

四、团结互助,自知自省。以团结为本,助人为乐,求同存异,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知自省,严于剖析自己,正确对待批评监督,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

五、以身作则,遵守法纪。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处处起表率作用;模范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的人和事作坚决斗争。

六、光明磊落,高风亮节。胸怀坦荡,豁达大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搞自由主义,不拉圈子、搞帮派,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谦虚谨慎,真诚待人。理解人、尊重人,不居功自傲、趾高气扬、自以为是、唯我独尊。

第二章  职业道德规范

一、提高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忠于职守,勤奋学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不回避矛盾,不推诿扯皮。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陶冶道德情操,在思想上、道德上、行动上筑牢抵御不良之风的防线。

(三)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 依法行政,文明行政。

(一)认真执行电力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权益;认真学习和正确运用各种政策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能力及水平。

(二)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不搞无原则随意变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办事。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实际工作情况,敢于反映和纠正执行政策法规和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四)讲求科学态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宣传政策,发现典型,把握规律。

三、热爱事业,艰苦奋斗。

(一)热爱电力监管事业,充分认识电力监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电力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不断开拓创新,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四、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一)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业务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业务中取得的相关资料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十不:①不该说的秘密不说;②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③不该看的秘密不看;④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⑤不在非保密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⑥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⑦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⑧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⑨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⑩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不得擅自将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家庭住址或电话告诉监管对象。

五、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学会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分析、处理问题。

(二)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科学的方法和娴熟的技能,积极做好电力监管工作。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巩固成绩,不断创新,开创电力监管事业新局面。

第三章  政治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言行上自觉维护党中央和中央领导人的权威。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规章。认真学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不以言代法,以权凌法、徇私枉法。

三、服从组织,服从领导。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及办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对重要部署及时研究,提出措施,坚决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和不执行组织的决定。

四、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和搞小团体主义。

第四章  廉政行为规范

一、在公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坚持高标准的廉政行为,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如下纪律:

(一)严格执行出差规定,异地公务活动,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安排住宿。

(二)不准参加被监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三)不准接受被监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向被监管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不准在被监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三、各处室在采购物品、搞基建、维修、服务等经济活动中,不准收取回扣和好处费。对不能退回的回扣和好处费,一律交办综合处登记处理。

第五章  办公礼仪规范

一、在办公楼里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不允许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得因私事在办公室会客。不允许打私人长途电话,不得用公用设备干私活。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商量事情,声音放低,以免影响他人。不得在电话中聊天,谈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二、文件、资料、报刊应放置有序,涉密文件、资料严格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

三、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楼道和电梯等公共场所吸烟,吸烟者应在规定的场所吸烟。

四、工作中使用的各种文件资料,借阅手续应当完备,并有专人管理。

五、进领导办公室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室内。汇报工作时,领导让坐方可坐下。汇报工作结束后,应主动询问领导是否还有其他指示,待领导回复后才能离开。出门时应轻轻将门带好。

六、在处室内见到领导或客人时,室内人员应当自行起立,并主动向领导或来访的客人让座、沏茶。领导未坐下时,工作人员不得先行坐下。

七、在本处室、本单位遇见办领导视察工作时,工作人员应自行起立,并由处室负责人上前迎接。

八、干部职工在非工作区遇见领导时,应主动向领导打招呼或表示问候。

九、工作中接待客人来访时,室内工作人员应当自行起立,热情接待,主动向客人介绍自己的姓名,仔细询问客人来访的目的,视情协助办理或找到有关人员接待。谈话中不探询别人不愿吐露的隐私,不提容易引起对方误解的问题。在公共场所男女谈话时要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

十、正式场合与有关单位商谈公务、交换意见时,应以双方领导谈话为主,一般工作人员不要随便插话。在就座的顺序上,一般人员应让双方领导先就座,而后在次要的位置坐下。

十一、与有关人员谈话要尊重对方,平等相待,不能盛气凌人,更不能用训斥语言。

第六章  工作纪律规范

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工作,不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随意改变和拖延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严格遵守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规定。出勤情况年终纳入公务员考评内容,并严格执行处罚规定。

三、在参加办外组织的活动时,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自觉维护电监办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有计划,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由我来办,立即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五、讲究工作程序,该请示的及时请示,该报告的及时报告,决不允许自作主张,自行其事。

六、开会时应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开,应向有关人员说明原委,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会议期间进出会场时,注意不影响其他与会者。

七、实行职级负责制。下级向上级负责,原则上副职向正职负责,正职向分管领导负责,汇报工作不得越级、交叉。

八、严格工作纪律。对重大事项和问题,不得私自向外界透露未公开的意见以及办、处不允许透露的事情。

九、处室之间互相支持,密切协作,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现象,合力完成工作任务。

十、对于各类请示、报告和其他需要答复的问题,必须尽快研究答复。涉及多个业务处室的问题,牵头处室要积极协调、主动负责处理。一时答复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请示单位说明情况,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十一、尊重并自觉服从领导,争取领导理解和支持,正确对待领导批评。

十二、各级领导要尊重下级,关心和体贴部属,经常与下级交换思想,善于听取下级的不同意见,不允许无端猜测打击报复。

第七章  言谈举止仪表规范

一、语言表达要做到准确、简洁、得体、逻辑性强。说话和气,速度适中。在公务活动中,提倡讲普通话。

二、与人谈话须正视对方,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充沛的精力,态度诚恳、谦虚,注意力集中,不东张西望、漫不经心或兼做其他事情。谈话中长尊有序、主客有别,注意掌握分寸,一般不随便打断对方的发言。

三、接听电话时一定要客气礼貌,坚持用“您好”开头,“请”在其中,以“谢谢”、“不客气”结尾。交谈力求达意简洁,语言清晰准确,以避免误听。通话完毕,一定轻轻放下话筒。不可在电话中大喊大叫、出言不逊,说话不能带脏字或戏弄对方。

四、行为举止落落大方,说话不卑不亢,端庄得体。

五、公开场合站有站相,坐有坐姿。站时全身应直立,两肩平齐。与人交谈时,不能两手叉腰、手插衣袋 ,或将双臂交叉于胸前。走路应步履自然、稳健。入座后,人体重心垂直向下,腰部挺起,上身要直,手自然放在双膝上或椅子扶手上,头平稳,目平视。

六、上班穿着必须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拖鞋,更不能赤背、敞怀。女同志不能穿超短裙、无袖上衣或深低胸连衣裙。开会、参加大的集体活动,或其他特定场合应按办临时规定着装,不允许自行其事。

七、头发得体、清洁,面容要整洁、有精神。无特殊情况,男同志不允许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允许任何人纹身。女同志不许剪怪发,化妆时一般以淡妆为宜。

第八章  社交礼仪规范

一、握手

(一)   一般情况下握手要用右手,应由主人、年长者、身份地位高者和女性先伸手。当一方伸手后,另一方应迅速伸出手,并致问候。

(二)   握手时间长短和轻重因人而异。初次见面握手时间不易过长。男士与女士握手时,只握女士手指部分,轻轻一握即可。

(三)   握手时应双目注视对方,面带笑意。与身份高、年岁大的人握手时身体应稍前倾,以示尊敬。初次见面或对交往不多的人握手时,一般不用双手握。遇多人同时握手时,不要交叉握手。

二、介绍

(一)   介绍的顺序:先将职位高的介绍给职位低的;先将年长的介绍给年轻的,先将本单位的领导介绍给客人。

(二)   介绍时语言要清晰,语调平和有礼貌,内容简明扼要。

三、宴请

(一)宴请客人,宾主均应按身份排位就座。应邀就餐时,应听主人安排。

(二)用餐前,不可玩弄餐具。

(三)用餐时,不要用筷子在菜盘中拨拉挑选食物,不要立身夹菜,不许大声喧哗,不要谈及影响食欲的话题,不要酗酒。

(四)主人和主宾在宴席上讲话时,应停止进餐和讲话。

(五)用餐后,一般应待领导或主宾退席后,其他人员方可离席。

第九章  家庭、婚姻、邻里道德规范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家庭民主和睦,夫妻平等,敬老爱幼,讲究家庭伦理道德。

三、计划生育,教子有方,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四、经济要清楚,生活要检点,物质消费要节俭,不得一味盲目追求享乐,不得追求庸俗、低级趣味。

五、严肃对待婚姻和爱情,不得见异思迁、玩弄异性。

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有任何不良嗜好,禁止赌博、酗酒。

七、邻里团结,互相帮助,和睦共处,热情友好。在进行家庭娱乐活动时,操作音响、娱乐设备、健身器材的声音不得干扰到友邻。如周末进行家庭娱乐活动时一般不超过22点。

八、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培养其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品德。教育子女不要在楼院内进行球类体育活动,防止损害公私财物。小孩在院内玩耍时家长应悉心照看。当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家长应首先管教自己的子女,及时化解矛盾。

九、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爱护院内花卉、草木。禁止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和摆放杂物,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禁止乱倒脏水、乱扔垃圾,垃圾袋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

十、家属区禁养家禽和飞禽;管好宠物,不得使其随地便溺和污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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