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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波副主席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6-03-16 11:41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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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波副主席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
(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总结经验 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
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 史玉波
(2006年2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安排部署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是“十五”发展时期的最后一年,也是电力行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重要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持了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态势。

    (一)圆满完成了电力迎峰度夏任务,实现了安全供电。
    受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拉动,全国电力消费始终保持强劲增长的态势。2005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虽然较上年整体有所缓和,但受夏季高温、电煤供应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电力供应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在华东、南方、华北等地区。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十分关注,2005年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就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做出了批示,指出确保电力安全和有效供给,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是三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了确保安全顺利实现电力迎峰度夏,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迎峰度夏工作统一部署,电监会发出了做好2005年防汛和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国电力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各电力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迎峰度夏各项准备工作。发电企业提前做好了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洪渡汛措施,以积极有效的工作,为迎峰度夏期间机组连续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度管理,促进优化调度,加强需求侧管理,严格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电”的原则,有效减轻高峰负荷对电网安全的压力。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易的力度,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安全供电,基本满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2005年全社会用电量达24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5%。

    (二)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的侵袭,基本保证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05年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的一年,电力系统也受到了严峻考验。入夏用电高峰期间,华东电网连续遭受了“海棠”、“麦莎”、“泰利”、“卡努”和“龙王”五次强台风正面袭击,其中“麦莎”的风力之大、破坏力之强和影响范围之广均为历史罕见,而“卡努”为建国以来出现的最强台风。在抗击台风的过程中,华东电网公司和四省一市电力公司及时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各级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指挥,应急抢修队伍顶风冒雨抢修受损的重要设备,调度系统启动事故处理程序,千方百计确保重要联络线安全运行,避免了由此而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故,保证了华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005年9月26日凌晨,海南省遭受了近30年来最强烈的台风袭击,台风几乎导致全省负荷损失殆尽,海南电网公司在南方电网公司的统一领导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沉着应对、反应快速,仅用1小时25分钟“黑启动”成功,恢复了重点单位、重点用户、重点部位的供电,保住了发电设备的安全,保住了主网架的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电力安全生产设备事故和一般电网事故同比大幅减少,电力设备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2005年,面对电力供需形势依然偏紧,煤电油运矛盾突出,电煤供应质量下降,电力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等不利情况,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周密布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5年全国电力生产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发生电网事故74次,同比减少127次;发生设备事故427次,同比减少132次。
    为了实现年初制定的电力安全生产目标,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各有关方面和各电力企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电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完善。2005年电监会正式实施《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三项规章。各电力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一些单位在修订并颁发本企业事故调查规程的同时,还修订、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高压直流输电安全性评价标准》、《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程,使电力安全生产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2005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的颁布,标志着国家电力安全应急机制的基本建立。为落实《预案》有关要求,电监会向各有关单位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并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对《预案》进行了宣贯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成立了以柴松岳主席为组长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领导小组。
    电力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电监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普遍制定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事故抢险、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的应急预案。截止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公司、三十一个省(区、市)电网(电力)公司都已制定了各自应对电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全国310多个地(市)供电(电业)公司及其各变电站等基层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方案。全国各主要发电企业也都分别制定了总体应急预案及《黑启动方案》、《保厂用电方案》、《水电厂垮坝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各主要发电公司的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都相应成立应急处理工作机构,组织落实应急保证措施,建立并不断加强应急抢修(险)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以上这些都为快速应对电力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切实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电监会组织召开了全国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会议,李鹏同志亲自到会看望与会代表,并做了重要的讲话,会议明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的目标、责任和工作体系,推动了水电站大坝注册和第三轮大坝定检等安全工作的开展。在各电力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截至目前,在电监会大坝中心注册的水电站大坝已达到153座,其中新注册和注册换证的大坝55座,2005年共对25座水电站大坝开展了第三轮定检工作。同年,电监会还发布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完成了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单位的建设和试运行,为构建大坝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和全面推动水电站大坝安全信息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是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得到初步控制。针对2005年电力建设施工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局面,及时召开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研究电力基建安全工作,会上播放了2005年1-8月份发生的9起重特大事故案例片,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使到会代表受到了强烈震撼。各电力企业按照会议部署和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清理整顿。电监会及时将安全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报全行业。通过大家的努力,使电力基建事故频发的局面有所控制。

    五是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为了规范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电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电监会系统各单位和各电力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为及时掌握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摸索事故规律,制定反事故的措施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

    六是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到位。随着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的组建、成立,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充实,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深入具体的开展。2005年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加强与各电力企业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加大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针对电力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在建电力项目做了重点抽查,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制订措施,组织进行了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一些区域电监局成立了区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加强网厂协调交流,共同促进网厂安全和谐发展构建了良好的保障体系。

    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电力行业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电监会、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向全国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感谢!

    二、关于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不能盲目乐观,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电力供需形势发生的变化以及大量新建发电机组相继投入运行,电力安全生产将面临新的挑战: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现象仍将存在,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依然偏紧,给电力安全生产带来压力;由于电煤价格良性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电煤供应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同时,电煤质量下降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对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将产生严重影响;部分电网结构薄弱,设备陈旧,给系统安全带来隐患;电力基建事故频发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将会不断暴露,如何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将成为我们面临的新问题。研究分析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要求我们不能存在丝毫的放松侥幸心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全力做好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机制,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

    针对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工作实际,2006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努力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法制建设、安全科技创新等基础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不断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要树立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的思想,把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观能动性。今年,要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结合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和机制建设。各电力企业要从内部管理入手,抓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质量标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随着国家有关规定的修订,结合电力安全管理的新形势,电监会今年将对已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有关水电站大坝安全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配套文件,今年将陆续下发执行,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要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在加快电力发展建设的同时,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要积极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安全技术,依靠现代科技和新技术的支撑,广泛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重点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努力提高电力企业的本质安全。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应急机制,形成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事故应急体系,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要结合电力生产的特点,全面认真做好各类电力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目前,要重点加强对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和防止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研究、编制和完善工作。此外,对防止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事故、防止水电站垮、漫坝事故和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案编制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要高度重视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应当要求特别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最大程度减少停电损失。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其简本已于近期正式对社会公布,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广泛地开展预案的宣贯工作,做好预案宣传简本、典型案例的编制,利用网站、光盘、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保证各级应急机构的信息通畅和信息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厂网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
    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客观上对厂网协调、统一调度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要从电网规划建设、涉网安全技术管理、电网运行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厂网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
    在加大电网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电网发展的同时,要坚持科学统筹电网电源规划,只有统一规划、同步发展,才能优化电源布局,优化电网结构,做到电源与电网相协调,保证电源布点符合电网安全的客观需要。
    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厂网协调运作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高度重视对涉网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做好发电厂并网、电网与电网互联安全性评价,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可控和在控的状态。
    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发电企业要服从调度机构统一调度,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做到令行禁止。电网企业要严格调度运行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合理安排各发电厂的调度计划,实现电力调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共同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四)继续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保证大坝安全。
    为了进一步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电监会于2005年10月印发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请各电力企业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大坝安全注册、定检的各项工作。从目前情况看,还有部分电力企业的部分大坝没有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换证和安全定期检查,希望这些企业尽快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以保证大坝安全。
    信息是安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今年电监会将把建设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大坝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逐步实现对运行大坝安全进行实时、远程监控,重点加强对高坝、大库、问题较多和对下游安全影响较大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的安全监控,同时通过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电力企业大坝安全管理的技术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电力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关系到社会稳定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各级电力建设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电力建设参与单位和企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抓好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要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工程的协调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认真做好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批,加强对承建工程的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受控和在控状态。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和可操作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工程建设安全抓实抓好。
    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等队伍的招投标管理,严格对参与电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确保符合工程建设的能力要求,严禁工程转包或非法分包,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强化施工设备管理,坚持定期安全性能检查,杜绝设备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认真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将包工队、民工、临时工等事故高发群体的安全管理纳入正式员工的安全管理范畴,其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应与正式工一视同仁,依法管理。
    (六)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保障电力安全信息的准确和通畅。
    2006年,电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特别是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的信息报送渠道,做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继续利用好《电力安全生产简报》这个形式,为电力企业提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信息,加强各企业之间安全信息的沟通和交流。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

    同志们,长期以来,大家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为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付出了很多艰辛,我们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认真履行职责,坚定信心,团结协作,齐心合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年各项安全工作,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日期:2006-02-13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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